公佈!信豐又一批老賴曝光!
為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發動社會力量查找線索、有效打擊被執行人逃避債務的行為、切實維護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信豐法院現依照申請執行人的執行申請,面向全社會徵集被執行人的下落線索和財產線索,如有下列被執行人線索可聯繫0797-3300069,我們將絕對為您保密。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姓名:李忠華
性別:男
身份證:3621231973****4835
住址:信豐縣嘉定鎮一清路26號希望花園
執行案號:(2018)贛0722執755號
執行依據:(2018)贛0722民初26號
案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未履行標的額:35.35萬元及利息
姓名:王平
性別:男
身份證:3607221991****0057
住址:信豐縣嘉定鎮水北路
執行案號:(2012)信執字第800號
執行依據:(2012)信法民二初字第105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未履行標的額:29萬元及利息
姓名:鍾涵如
性別:女
身份證:3621231980****5144
住址:信豐縣嘉定鎮沿江中路101桃江花園東棟
執行案號:(2013)信執字第00163號
執行依據:(2012)信民二初字第299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未履行標的額:9.23萬元及利息
姓名:郭雨生
性別:男
身份證:3621231974****573X
住址:信豐縣大阿鎮川風村下屋組
執行案號:(2013)信執字第00444號
執行依據:(2013)信民一初字第290號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未履行標的額:4.56萬元及利息
姓名:張春輝
性別:男
身份證:3621231968****399X
住址:信豐縣桃江御景B區15棟二單元
執行案號:(2019)贛0722執48號
執行依據:(2018)贛0722民初902號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未履行標的額:3.08元萬元及利息
姓名:肖羊平
性別:男
身份證:3607221985****5417
住址:信豐縣正平鎮黃田村象子頭
執行案號:(2015)信豐法執字第470號
執行依據:信勞人仲案字(2014)第485號
案由:勞動爭議
未履行標的額:2.93萬元及利息
姓名:謝克輝
性別:男
身份證:3621231966****3610
住址:信豐縣小江鎮新店村
執行案號:(2020)贛0722執167號、(2016)贛0722執8號、(2016)贛0722執894號
執行依據:(2017)贛0722民初916號、(2015)信民一初字第548號、(2015)信民一初字第1507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未履行標的額:30.8萬元
姓名:梅康樂
性別:男
身份證:3607221987****0014
住址:信豐縣嘉定鎮公安大樓側門邊
執行案號:(2019)贛0722執853號、(2014)信執字第244號
執行依據:(2019)贛0722民初669號、(2013)信民一初字第190號
案由:追償權糾紛
未履行標的額:51.68萬元
姓名:廖月新
性別:男
身份證:3621231972****2711
住址:信豐縣新田鎮金雞村
執行案號:(2020)贛0722執165號
執行依據:(2019)贛0722民初2097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未履行標的額:5.266萬元
姓名:黃金有
性別:男
身份證:3607221984****3016
住址:信豐縣嘉定鎮橋北清水塘
執行案號:(2020)贛0722執107號
執行依據:(2019)贛0722民初2168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未履行標的額:2萬元
姓名:溫珍銀
性別:男
身份證:3607221990****4531
住址:信豐縣小河鎮旗塘村上西坑
執行案號:(2020)贛0722執24號、(2020)贛0722執27號
執行依據:(2019)贛0722民初3139號、(2019)贛0722民初2796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未履行標的額:0.9萬元
姓名:李喜燕
性別:男
身份證:3621231978****4514
住址:信豐縣嘉定鎮星村路
執行案號:(2020)贛0722執129號
執行依據:(2019)贛0722民初1774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未履行標的額:15.26萬元
姓名:劉丁生
性別:男
身份證:3607221987****5416
住址:信豐縣正平鎮九渡村龍背
執行案號:(2020)贛0722執155號
執行依據:(2019)贛0722民初1055號
案由:民間借貸糾紛
未履行標的額:8.6萬元及利息及訴訟費
姓名:徐祖賓
性別:男
身份證:3621231974****01212
住址:信豐縣西牛鎮牛頸村楊人坑小組
執行案號:(2019)贛0722執1408號、
執行依據:(2019)贛0722民初373號
案由:民間借貸糾紛
未履行標的額:4.6萬元及利息、訴訟費
姓名:康小勇
性別:男
身份證:3607221989****125X
住址:信豐縣西牛鎮鋪前村下康屋
執行案號:(2020)贛0722執22號、
執行依據:(2019)贛0722民初2904號
案由:民間借貸糾紛
未履行標的額:2.6萬元及利息及訴訟費
姓名:鍾全華
性別:男
身份證:3621231974****547X
住址:信豐縣正平鎮聯合村
執行案號:(2020)贛0722執415號
執行依據:(2019)贛0722民初2497號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未履行標的額:1.57萬元及訴訟費
姓名:王鉉華
性別:男
身份證:3607221988****1577
住址:信豐縣大塘埠鎮萬星村
執行案號:(2020)贛0722執36號
執行依據:(2019)贛0722民初3556號
案由:勞務合同糾紛
未履行標的額:1.245萬元及訴訟費
姓名:藍光榮
性別:男
身份證:3621231942****1538
住址:信豐縣大塘埠鎮羊馬村蘭屋
執行案號:(2019)贛0722執1346號
執行依據:(2019)贛0722民初1873號
案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未履行標的額:0.9萬元及訴訟費
姓名:陳健
性別:男
身份證:3607221991****1216
住址:信豐縣西牛鎮坳上村有祿塘
執行案號:(2020)贛0722執224號
執行依據:(2019)贛0722民初2563號
案由:信用卡糾紛
未履行標的額:0.499萬元及利息、訴訟費
姓名:黃菲
性別:女
身份證:3621231978****6022
住址:信豐縣西牛鎮新建村黃竹塘
執行案號:(2020)贛0722執322號、
執行依據:(2019)贛0722民初2959號
案由:離婚後財產糾紛
未履行標的額:0.6萬元及訴訟費
姓名:肖建華
性別:男
身份證:3621301964****2419
住址:全南縣竹山鄉竹山村圩上
執行案號:(2006)信執字第00172號
執行依據:(2005)信法民一初字第735號
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未履行標的額:1.68萬元
姓名:劉輝欣
性別:男
身份證:3621231968****0018
住址:信豐縣嘉定鎮南山寺68號
執行案號:(2013)信執141號
執行依據:(2012)信民二初字第267號
案由:追償權糾紛
未履行標的額:0.688萬元
姓名:李華崽
性別:男
身份證:3621231959****3016
住址:信豐信豐縣安西鎮圩上
執行案號:(2019)贛0722執455號
執行依據:(2018)贛0722民初839號
案由:追索勞動報酬糾紛
未履行標的額:0.3萬元
姓名:張風春
性別:男
身份證:3621231974****3012
住址:信豐縣嘉定鎮南山東路65號
執行案號:(2012)信執字第689號、(2012)信執字第574號
執行依據:(2011)信民一初字第1157號、(2012)信民一初字第11號
案由:民間借貸糾紛
未履行標的額:17.45萬元
本院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的規定,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錄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並向社會公佈;同時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徵信機構通報,並由徵信機構在其徵信系統中記錄;國家工作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將失信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和相關部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將失信情況通報其上級單位、主管部門或者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
本院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的規定,對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 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述行為。
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述行為的,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請。被限制消費的被執行人因生活或者經營必需而進行前述禁止的消費活動的,應當向本院提出申請,獲批准後方可進行。如違反規定進行消費,經查證屬實的,本院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決定一經作出即生效。
來源:信豐融媒體中心、信豐之窗、信豐法院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