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目前的證據來看,鮑毓明全身而退的可能性,非常大。
其一,他手上掌握著非常完整的證據。
這些還不是單個的、零碎的證據,而是一個非常有力的、完整的、清晰的證據鏈。
這些證據鏈,應該是能自洽的。
也就是說,無論你用哪個法律條文去追責,可能都很難。
因為他是律師,從業多年,知道如何挑選證據,如何整理證據,法官們拿來就能用。
比如他要證明李星星年滿14歲,他不屬於強暴。
“OK,證據鏈在此。”
身份證明、出生證明、共同生活的證明一擺......都是有利於他的。
再比如,他要證明和李星星沒有辦理收養手續,所以,他不屬於非法收養。
“好,我也有完整的證據,證明我們不是父女。”
“我是把她當成未來的妻子去相處的。”
你能怎麼辦?
公眾只有從性侵一事入手。
可畢竟過去4、5年,證據搜尋難上加難。
而受害者一方,因為法律意識幾乎為0 ,又是孩子,在證據一關,怎麼可能打得過鮑毓明。
要知道,鮑毓明的手機,是能“自動錄音”的。
他能從海量錄音中,挑選最能證明自己無罪的錄音,來告訴法官,我們是戀愛,她愛我,我也願意等她。
“自由戀愛,不犯法吧?!”
他在家中,還裝了監控。
他能從海量視頻中,截取有利於自己的場景、鏡頭,比如孩子的求擁抱啦、索吻啦,來證明雙方你情我願。
“戀愛是公民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
至於他強迫李星星、辱駕李星星、毆打李星星、戀童傾向,早就刪得乾乾淨淨了。
在《生命的遺書》一文中,李星星就講過,他會經常地搶過她的手機,刪除所有證據。
目前看來,受害者手上的證據,除了媒體報道的那些,應該很少。
這些太不夠了。
相比於鮑毓明的證據鏈,這些太不經打——而且還在明面上——上了法庭,鮑毓明巧舌如簧,幾乎都能推翻。
你能奈他何?!!!
當一個律師想作惡,普通人真的束手無策。
因為他會步步為營,完全不留漏洞,甚至會製造證據,來證明他的無辜。
其二,他非常熟悉中國性侵幼女案的法律漏洞。
鮑毓明曾經寫過一個論文,叫《從“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護的差距》
在文中,有這樣的話:
“幼女在這個年齡階段缺乏對性行為性質和後果的理解,沒有表示同意的民事行為能力。”
看似在提醒眾人。
其實是找法律空子,為自己即將的犯罪找後路。
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信號。
這足以證明,鮑毓明知道中國性侵幼女案定罪困難這一現實。
同時認認真真地,研究過相關法律。
知道如何應對。
如何舉證。
如何自圓其說。
那麼,在法庭的辯論環節,很可能他會有條不紊,對答如流。
而他多年的法律從業經驗,強大的心理素質,又令他極其自信,不會自亂陣腳,心理戰術可能也沒用。
而他的口才也不錯,煽動力強。
所以我真的很擔心,鮑毓明一案,李星星會再次輸掉。
其三,我很擔心鮑毓明與李母相處的半年裡,留下了太多不利於李星星一方的證據。
要知道,鮑毓明曾經說過一段話。
在這段話的末尾,他說:
“隨後我們瞭解到因為我是單身,無法和她辦收養手續,她媽就說,那就等她到了年齡辦結婚手續,反正都是一起生活,她自己也說愛我願意這樣陪我一輩子。我想反正我是單身,如果將來感情真能發展到那一步,也不是不可以......”
所以我很懷疑,李母那邊,是不是也是他攻克的一個關卡。
他與李母相處半年。
李母文化程度不高。
社會關係單純。說人話就是,背後沒人,啥也不懂。
收入低。
他要玩轉這對母女於手心,輕而易舉。
當然我說的“玩轉”,不是大家以為的“玩轉”。
而是提前準備甚至誘導母女二人說出、做出、留下有利於鮑毓明的證據。
證明母女二人早有意,讓李星星嫁給他。
而女孩也早有意,長大以後嫁給他。
這種可能是非常大的。
畢竟對於一個律師來講,這易如反掌。
所以大家可以想象,如果真的是走法律程序,鮑毓明的證據鏈自洽,邏輯完美,口才不錯,風度翩翩,甚至還懂心理戰術......他真的可能完美脫罪。
哪怕被定罪,也應該不會如大家所料的被重罰。
其四,輿論並不能完全影響司法。
大家可能最後抱希望於輿論。
但事實是,司法是獨立的。並不為輿論服務。不會因為輿情滔滔,就改變審判結果。
可能有側重,但不會影響大的方向。
之前江歌案那麼殘酷,陳世峰殺人也認罪了,但還是隻判20年。
王寶強馬蓉離婚案,輿論那麼沸騰,但馬蓉還是分到了該有的房產、存款和其他資產。
李星星一案呢?
如果鮑毓明的證據鏈無法突破,辯論也無法令他露出漏洞,其他環節也表現完美,法官被說服,李方代理律師沒有新證據......
那麼輿論再沸騰,應該還是無可奈何。
所以我們只能祈禱,李星星的代理律師非常神勇,能找出大量新證據,完敗鮑毓明。
但作為一個悲觀主義者,我習慣做最壞的打算——
假設鮑毓明全身而退,潛藏在暗處的戀童癖們,可能集體要笑死了。
OK,14歲就可以。
那麼咱們就專挑14歲的下手吧。
於是14歲的中國女孩們,就會集體面臨危險。
而洞悉法律、有人脈、有資源的特權階層,幾乎就在這個法律漏洞裡,建立一個未成年人地獄。
中國會不會迎來另一個N號房?
會不會迎來另一種暗網?
也未可知。
這樣一想,細思極恐。
所以我還是想呼籲——哪怕這種聲音非常無力——嚴懲鮑毓明!
因為這個人的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一旦無罪釋放,對整個社會的危害,都不可估量。
對綱常倫理的破壞,同樣非常巨大。
如果他活得逍遙,對於無數蠢蠢欲動的戀童癖,就是一種暗示:侵犯女童,沒事。
如果他被繩之以法,戀童癖才可能收斂,中國的女孩,才可能不被惡魔盯上,走上被摧毀的道路。
對惡的嚴懲,就是對善的保護。
關起惡魔,才能令羔羊停止嘶鳴。
請轉發此文,告訴所有人,鮑毓明,我們不放過。
此
案
拒
絕
反
轉
作者:周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