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建設誠信“紅黑榜”

中國甘肅網4月17日訊(本網記者 沈文剛)近日,蘭州新區印發《蘭州新區誠信建設“紅黑榜”發佈制度(試行)》(以下簡稱《制度》)。《制度》提出,將大力營造誠實守信的良好社會環境,紮實推進文明新區建設。

根據《制度》,“紅黑榜”分為行業性誠信“紅黑榜”和誠信“紅黑榜”。“紅黑榜”發佈由各行業主管部門(單位)遵循“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等制定信用評價標準,圍繞重點領域內的突出問題,對企業、單位、個人進行信用評價,恪守誠信者列入紅榜,違法失信者列入黑榜。

行業性誠信“紅黑榜”由各行業主管部門(單位)圍繞企業產品質量、環保信用情況、企業信用狀況、建築企業信用情況、企業納稅情況、發佈虛假廣告情況、印製非法出版物情況、企業對生效判決文書履行情況(或失信被執行人信息)、文明出遊等有關情況發佈。原則上每季度自行發佈一次,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隨時發佈或長期公示。

誠信“紅黑榜”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提供的本行業誠信建設“紅黑榜”內容與名單組成,原則上每季度統一發布一次,也可根據工作需要擇機由新區文明辦統一以公告形式,通過報紙、廣播、網絡、公示欄、戶外電子顯示屏等多種媒介發佈。

納入新區誠信“紅黑榜”的信息公佈期限不超過1年,法律、法規以及國家、省級相關政策另有規定和要求的除外。被列入誠信紅榜的企業和個人,如在公佈期內出現違法違規或違諾失信等行為,經查證屬實的從紅榜中刪除。被列入黑榜的企業和個人,由發佈部門(單位)每年組織一次信用評定,能夠即知即改、認真履行法定義務且帶頭開展社會公益活動的,將發佈信用修復公告恢復誠信等級和榮譽。在公佈期內積極糾錯,挽回社會影響並取得較大成效的,可以申請提前結束公佈其黑榜信息,經發布部門(單位)審查從黑榜中刪除。

園區管委會及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將根據本園區、本行業特點,制定優惠政策和措施,對列入誠信紅榜的企業和個人聯合實施守信激勵,在行政許可、資格認定、公共服務、社會宣傳等方面給予支持,在企業和個人貸款、品牌建設等方面給予扶持和激勵,為誠實守信的企業樹立“金字招牌”,讓誠信企業在公平競爭中不斷增多壯大,使守信者受到推崇、處處受益。對列入失信黑榜的企業和個人,園區管委會及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將制定約束和限制措施聯合實施失信懲戒。列入檢查或抽查的重點對象,加大監督檢查頻度;進行約談、預警或黃牌警告;生產經營、主要負責人及產品三年內不得參加各種評比推薦活動;財政等部門不得在政府採購、小額無息貸款等方面提供支持。還將通過建設網絡溝通聯繫機制形成互聯互動監管網絡和對失信者的社會聯防,對不守法、不誠信行為廣而告之,讓違法企業和個人一處違規、處處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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