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丟失14年,我只有一個心願

企業高管尋子14年事件當事人——申軍良,自述。

兒子丟失14年,我只有一個心願

看見story紀實欄目

拐賣兒童,對於一個丟失孩子的家庭來說,無疑是承受滅頂之災,隨之而來的傷害,遠遠超過謀殺。很不幸,我的人生就遭遇了這樣一場浩劫。

兒子丟失14年,我只有一個心願

十四年前,我帶著妻子和不滿週歲的兒子申聰,從河南來到廣州,租住在廣州省增城區,在一家企業做高管。2005年1月4號,兒子申聰被當時租住在斜對面的犯罪分子入室暴力搶走。孩子丟失後的十四年間,我夜以繼日,成年累月的奔波尋找孩子,一次次的希望,一次次的失望,心裡承受了常人不能體會的錐心之痛,妻子精神一度崩潰,期間罹患眾多身心疾病,嚴重時生活不能自理。

兒子丟失14年,我只有一個心願

一個孩子的丟失,拖垮了一個大家庭,我的父母已經年邁未享清福,為了幫助尋找孩子,七十多歲的雙親靠著雙手種田,幹著苦力,掙著一天幾十塊錢的辛苦錢用於補貼家用。我的大姐一家,樸實的姐姐和姐夫靠著打零工十幾年間硬是拿出將近三十萬用於尋找孩子,如今姐姐家兒子已經成年,需要結婚成家,而我卻無能為力償還這一切,只能哀莫興嘆,深感內疚。

兒子丟失14年,我只有一個心願

申聰模擬畫像

能借的親戚朋友,循環借遍,家裡能賣的全都賣掉,在尋找孩子的這些年間,已欠下高達五十萬的外債,但依然是家破人無蹤。而可惡的犯罪分子,雖有部分緝拿歸案,但判決力度明顯不夠嚴厲,罪犯之一陳壽碧,作為主謀主犯之一,故意租住在申先生家斜對面,多次利用搭訕方式接近我的妻子和我兒子申聰,尋找作案機會,後又夥同其丈夫周榮平等其他幾名犯罪分子,入室實施強搶,捆綁並用抹辣椒水的方式對我妻子進行傷害,搶走我兒子申聰。陳壽碧不僅參與策劃和到現場實施強搶孩子行為,還是負責轉移輸送孩子的負責人,在拐賣孩子的整個實施過程環節和案件形成起到主謀作用,作案意圖明顯,性質惡略,法律是弱者的正義,此案若不嚴懲犯罪分子,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慰藉人心,如不將陳壽碧這樣的社會蛀蟲判處死刑,不足以平民憤。​

兒子丟失14年,我只有一個心願

“梅姨”模擬畫像

希望此案件能受到高院重視,改判陳壽碧死刑,共犯周榮平和張淮平兩名已經判死刑的罪犯立刻執行,嚴懲不貸,還我一家一個公平。

另在此呼籲廣大熱心網民朋友,能夠積極轉發傳遞正能量,能夠幫我早日找回孩子,助我們一家團圓,如果您有能力或有合適的工作幫助推薦給我,讓我一邊解決生活問題,一邊尋找孩子。謝謝大家的溫暖和幫助,在此不勝感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