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联动灵活处理 善意执行化解矛盾

新干法院网讯 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通过联动多方,善意执行,积极促成了第三方对被执行人新干某园林公司名下苗木的整体收购,使其偿清了所有债务,实现了多方共赢,案件顺利执结。

2018年4月,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邓某诉新干县某园林公司、周某、朱某及杜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依法维持新干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判决新干县某园林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邓某军借款本金242万元及利息,周某、朱某及杜某对该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该公司租赁了新干县界埠镇4个村委会12个村小组的800亩土地用于种植30万株苗木。为清偿债务,该院依法查封了该苗木,并进行网上拍卖、变卖,但因无人报名而流拍。在执行过程中另查明,该公司还拖欠了20余万元职工工资和174户农户的60万元的土地租金。

由于申请执行人、农户及职工的债权迟迟得不到实现,他们强烈要求对该30万株苗木分块转让。但通过咨询其他园林公司发现,分块转让的价格明显低于其实际价值,显然这对债权人或该公司而言不是最优选择。

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为了能够使该园林企业资产得以盘活,更为了保障申请人、农户、职工的合法权益,该院执行法官主动担当、勇于作为,积极争取当地镇党委、政府和村委会支持,通过多次沟通协商,找到了4家有购买意向的园林公司。经过多次现场的实地勘察、估价,最终在2020年4月1日,被江西某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以最高价整体收购了该公司苗木。

现被执行人新干某园林公司已通过该转让款全部偿还了申请人邓某的369万元借款本息、174户农户的60万元土地租赁金以及拖欠的20余万元职工工资。此外,因这起整体收购,不仅顺延了基地土地租期15年,实现了土地再次流转,新公司还继续聘用了原公司职工,免去了他们的后顾之忧。至此,这起涉及多方利益主体、涉案标的大、解决问题难度高的纠纷,通过该院的善意执行得以顺利化解平息。

这起执行案件的妥善化解,是该院灵活运用善意文明执行手段的成功展示,不仅全额实现了申请人、农户和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还助力被执行人新干县某园林公司盘活资产、走出困境,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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