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物业人员推搡猛踹,物业被批后诉苦:他们2年没交物业费了

近日,在广西南宁一小区内,一个女子突然遭到身后白衬衣男子的推搡,她被推倒在地后男子还狠狠踹了她几脚。这名女子是小区业主,而男子则是物业工作人员。冲突起因是小区业主因为自家水表被拆,上门找物业想要讨个说法,在此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争执,由言语争吵转化为肢体冲突。

女子遭物业人员推搡猛踹,物业被批后诉苦:他们2年没交物业费了

事件视频在网上传播后,物业遭到了网友的批判,网友们认为物业太过蛮横,随意拆除水表不说,竟然还群殴一个女子,应当严惩。而物业也有话说:是业主恶意拖欠两年物业费在先的!

据了解,该小区确实有业主不按时缴纳水电费等情况,物业随即报复,采取拆除十户人家水表的方法威胁业主。理性地说,从法律层面上来看,无论是物业还是业主,双方都有做得不对的地方。首先,作为小区业主,是有义务为物业公司服务付费的,停缴物业费不是合法的维权途径,如果觉得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不到位或者是对其服务态度不满意,可以选择投诉或其他途径,但不应该拖欠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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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物业一方也是槽点满满,处理问题的方式很不妥当,业主不按时缴纳费用,应该上门沟通和了解业主的不满、诉求,并寻找整改措施加以改善,用合法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而且,物业根本无权断水断电,他们的做法侵害了业主的权益,至于动手打人,就更加滑稽了,从普通的纠纷转变成人身伤害问题,足见他们态度蛮狠,不讲道理。

在我国,物业与业主之间冲突不断,没有穷尽。这两方就像婆媳关系,明明可以互利共荣,但却总是争吵不断。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因素是源于是物业与开发商的利益关系,物业公司是由开发商所挑选的,从合同关系上来说,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就是合同意义上的从属关系,开发商作为小区内的第一原始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委托物业公司为小区里的业主服务,而一旦接受了一个物业公司就是长期合作,但开发商并不住在小区,所以不会将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放在第一位,反而可能会出现互相勾结、拿回扣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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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关于规范物业和业主行为的法律存在空白,对业主来说,既没有确切法律法规对物业公司服务项目进行划分标准,也无法要求其服务质量与管理范围。而对物业公司来说,业主有投诉通道,却没有确切法律法规对不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业主进行投诉。遇到业主和物业发生冲突的情况,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即使一方明显过分,也没办法加以惩罚警告,要换掉物业公司,一来并不容易,二来新来的也不一定能做好。如果是个别业主错误更大,物业公司也没办法强迫他搬出去,报警的作用也是有限的。

但无论如何,逃避和暴力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手段,作为业主应当理解物业公司的工作,对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时及时沟通,或者是投诉、走法律途径,按时交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作为物业公司,也应该及时反思,只有提升服务质量才能够让业主心甘情愿地按时缴纳物业费,暴力手段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会引起小区业主更激烈的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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