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安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法治宣传活动

为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更加清楚“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的相关知识,利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的有利契机,6月10日,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安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组织检察人员采取送法下乡及定点宣讲等方式,进一步促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

市、县两院检察人员通过设立咨询点、分发宣传资料、与群众交流等方式,围绕群众最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宣传。


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安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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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积极宣传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功能,检察机关受理控告、刑事申诉案件、国家赔偿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范围以及国家司法救助的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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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详细讲解了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及农民工权益保护相关知识,并对群众遇到的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民事侵权案件或者土地权属有争议的案件,告知其诉讼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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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告知群众平时也可以通过12309检察服务电话进行法律咨询,检察干警会及时予以解答。


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共计200余份


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安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法治宣传活动


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安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法治宣传活动


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安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法治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让群众知晓了检察机关关于信访方面的工作职责,即收到群众来信来访以后,经过审查除匿名来信或无有效联系方式等无法回复的情形之外,全部在7日内做出程序性回复,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在3个月内做出结果性回复,对于疑难复杂或涉及多部门办理的并在3个月内无法办结的,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答复办理的进展情况,并在6个月内做出结果性回复;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及时分流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并在7日内做出程序性回复。


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安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法治宣传活动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持续加大解决实际问题的力度,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职能,有效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小贴士: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网络、传真等形式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控告、举报或者建议和意见的,人民检察院均应依法处理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回复。即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月内实体答复"制度。

网络信访:12309中国检察网,网址:www.12309.gov.cn;热线电话:12309检察服务热线;通信地址: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邮编:642350。反映信访事项应包括基本案情、主要诉求、司法机关处理过程、证据依据等。来信要写清致信单位或个人的全称,替他人申诉的要写清和当事人的关系。字迹应工整清晰,落款清楚,留下完整准确的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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