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這名市政協副主席刺傷的“特定關係人”到底指什麼人?

近日,安徽省銅陵市政協副主席蔣葉貴與一名女性特定關係人見面時,發生肢體衝突,該女性被蔣葉貴用刀刺傷。該事件再度把“特定關係人”這一特殊名詞引入公眾視野。

被這名市政協副主席刺傷的“特定關係人”到底指什麼人?

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蔣葉貴於10月1日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10月7日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什麼是特定關係人?根據2007年出臺的《關於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解析,特定關係人主要有三種形式:近親屬、情婦(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關係的人;認定是否屬於特定關係人,關鍵在於是否與國家工作人員有共同利益關係。《意見》還指出“特定關係人與國家工作人員通謀,共同實行收受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行動的,對特定關係人也以受賄罪的共犯論處”。

縱觀近些年查處的官員受賄案,隨著反腐力度的加大,不法分子也開始翻新花樣“圍獵”幹部。特定關係人的身影在其中頻繁出現。其中,既有官員授意或默許其“身邊人”收受賄賂的行為,也有“身邊人”主動向行賄人“靠攏”,進而腐蝕官員的現象。隨著特定關係人的加入,官員的犯罪行為變得更加多樣,作案手段也更間接隱蔽。

“‘特定關係人’屬於法律用語。從這幾年的案件通報來看,特定關係人既可以充當官員腐敗的中介,也可能成為腐敗的利益共同體。”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告訴廉政瞭望·官察室記者,能不能監督和制約特定關係人與公職人員之間的關係,甚至對特定關係人進行監督,直接關係到預防腐敗和反腐敗的效果。


腐蝕官員的“致命誘惑”

今年5月,蘭州市委原副秘書長金晉哲及特定關係人霍盈盈受賄案迎來了最終判決:兩人以受賄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四年。自稱為“二號首長”的金晉哲曾是甘肅省原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虞海燕曾經多年的秘書。廉政瞭望·官察室記者經過求證,確定了特定關係人霍盈盈是金晉哲的情婦。

被這名市政協副主席刺傷的“特定關係人”到底指什麼人?

金晉哲及特定關係人霍盈盈同庭受審。

情婦作為“特定關係人”時常見於官員受賄案中。在她們的“曲線攻關”下,官員逐漸被腐蝕。

“我受賄時,情婦是工具載體,是‘操盤手’、是‘倉庫’。我受賄的所有錢物幾乎全部是通過情婦實現的……”在短短6年時間裡,安徽省阜陽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太和縣原縣委書記劉家坤夥同情婦趙曉莉受賄數額達到近3千萬元。

據悉,一些試圖在劉家坤面前用金錢開路卻碰壁的老闆,知道他有個情婦後,便覺得找到了“敲門磚”。有個叫康建平的商人在春節期間兩次共送給趙曉莉500萬元,另外還有曾被劉家坤退回的觀音畫像。

劉家坤知道後讓趙曉莉退款。趙曉莉一聽就哭了,鬧著說:“我跟你老劉這麼多年,沒名沒分,你工資也不給我一分,讓俺娘倆坐吃山空,以後生活怎麼辦?”見此,劉家坤的心理防線轟然崩潰,當即答應幫忙。

今年5月,浙江衢州市規劃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徐騁,特定關係人徐娟受賄案在衢江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兩人分獲有期徒刑八年和六年。

作為徐騁的特定關係人,徐娟自2009年以來就與徐騁保持了穩定的情人關係。由於兩人的關係在小範圍內是公開的秘密,行賄人“搞不定”徐騁,就在徐娟身上做文章。

在對中梁房開公司違反規劃設計施工問題的處理上,徐騁前期尚能堅持原則,在得知徐娟收受賄賂後,便原則盡失,甚至強行要求下屬通過規劃核實驗收。在多次受賄事件中,基本都是徐娟在臺前談事、收錢,徐騁在後臺辦事。

辦理該案的衢州市紀委監委第六審查調查室主任祝明飛認為,徐騁和徐娟共同受賄案辦理中最大的難點是審查突破。一方面徐娟作為中間人使得行賄人與徐騁在輸送利益方面並無直接接觸,行賄人的供述在直接指向上不夠緊密。

另一方面,徐騁、徐娟作為利益共同體,出於互相保護的本能,因此在被審查調查過程中對抗性較強。類似問題在情婦作為特定關係人的受賄案中較多見,這也使案件查處變得更困難。


官員腐敗的“前哨”

在近年來查處的職務犯罪案件中,腐敗官員的特定關係人不光有情婦,不少近親屬在其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甚至司機、秘書、家裡的保姆都有可能與官員結為“利益共同體”,充當官員的“前哨”、代理人。

今年5月21日,皖南醫學院原督導員張光平(副廳級)受賄案宣判。在張光平收受的159萬餘元賄賂款中,不乏有通過其母親、姐姐等近親屬實現的。

在2000年至2014年,張光平接受安徽某建築公司法人的請託,為其提供幫助。作為交換條件之一,該公司聘請張光平的姐姐擔任公司會計。2014年之後,張光平的姐姐不用到公司上班,卻領了近23萬元的工資和獎金。

以特定關係人為掩護、行權錢交易之實的“隱身腐敗”現象在玉溪市移民開發局原局長武繼昌受賄案中有了更清晰的路徑。

武繼昌在任玉溪市撫仙湖管理局領導職務時,蔡某昌為在撫仙湖工程項目上得到武繼昌更多的關照和支持,便讓武繼昌的前岳父馬某加入該項目。該項目工程造價200萬,蔡某昌便多支付了80萬元的工程款給馬某。馬某將錢轉給女兒,即武繼昌的前妻,前妻又將錢轉給武繼昌。經過三層轉手後,這筆錢最終還是落入了武繼昌的口袋。

除了近親屬,司機也可能成為特定關係人。在河南省高院曾公佈的受賄案中,河南省菸草專賣局原局長鄭建民的司機,利用長期接近鄭建民所形成的利益共同體關係,從中積極“協調”,最終促成鄭建民拍板做出購買楓華置業公司名下溫哥華大廈的決定,並在交易成功後獲取了500萬元的鉅額賄款,最終該司機獲刑七年。

從十九大以來省部級官員主動投案的情況看,多數都是因為“特定關係人”出了問題。雲南省委原書記秦光榮主動投案,與他的兒子秦嶺案發就有直接的關係。證監會原主席劉士餘投案,據報道也和一名女性特定關係人的暴露有關。河南省人大原副主任王鐵投案,則與他的弟弟王磊有關。

在莊德水看來,甚至有的特定關係人專門負責收取賄賂,製造出公職人員與行賄人素不相識的表象。案發後,公職人員試圖以此洗脫自己的罪名,干擾法律社會的正常秩序。如何預防或治理相關問題,就成為了一個現實問題。

對此,莊德水認為,一方面要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和制約,另一方面,要把監督和制約的觸角延伸到官員的關係網絡中,加強對官員八小時外的生活社交圈的監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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