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市政協原副主席葛偉被雙開:搞權色權錢交易

  原標題:浙江湖州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葛偉被“雙開”

  據浙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紀委省監委對湖州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葛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葛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黨性原則,對抗組織審查,製造還款假象,轉移涉案物品,與他人串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欺瞞組織,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權色交易;貪慾膨脹,把度假區的建設當成謀取私利的機會,大搞權錢交易,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葛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葛偉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葛偉簡歷

  葛偉,男,漢族,1964年1月出生,浙江長興人,1981年12月參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大學學歷。

  1981.12—1986.12 長興縣小浦鎮財稅所專管員

  1986.12—1990.07 長興縣財稅局辦事員

  1990.07—1992.02 長興縣管埭鄉鄉長助理

  1992.02—1992.09 長興縣管埭鄉黨委委員、鄉長助理(1992.01—1992.04掛職紹興縣雙梅鄉黨委委員)

  1992.09—1994.11 長興縣夾浦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1994.11—1998.01 長興縣呂山鄉黨委書記

  1998.01—1999.12 長興縣計劃與經濟委員會黨組書記、副主任

  1999.12—2001.12 長興縣計劃與經濟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2001.12—2003.05 長興縣計劃與經濟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

  2003.05—2006.12 長興縣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書記、管理委員會主任(2003.05—2004.01 長興縣外經貿局局長,招商局局長)

  2006.12—2010.05 湖州太湖旅遊度假區黨委委員、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2010.05—2010.07 湖州太湖旅遊度假區(湖州農業對外綜合開發區)黨委委員、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2010.07—2010.11 湖州太湖旅遊度假區(湖州農業對外綜合開發區)黨委副書記、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2010.11—2017.04 湖州太湖旅遊度假區(湖州農業對外綜合開發區)黨委書記、管理委員會主任

  2017.04—2018.05 湖州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湖州太湖旅遊度假區(湖州農業對外綜合開發區)黨委書記、管理委員會主任

  2018.05—2019.06 湖州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湖州太湖旅遊度假區(湖州農業對外綜合開發區)黨委書記

  2019.06—2019.12 湖州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

  2019.12 免去湖州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職務,撤銷湖州市政協委員資格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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