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塊錢和“對不起,我錯了”,規則還是尊嚴?

兩塊錢和“對不起,我錯了”,規則還是尊嚴?

文:言微

好巧不巧,一天之內我經歷了兩起突發的交通擁堵事件,一次我主動“下場”解決,一次我圍觀瞭解決過程。事情雖小,也反映出不同人們的生活樣態。


早高峰,我照例坐上某路公交車去上班,剛過西單路口,上來一位下著長裙、上罩夾衣的中年婦女,沒有任何刷卡購票舉動就徑自坐到車尾我的隔座,黑制服的乘務管理員追過來,要求她購票。女人操著一口東北口音爭辯說:“國家還欠著我的地,我在哪坐公交都不買票,公安都知道,你打110吧。”車又到站了,乘務員要求她不買票就下車,她重複著剛才的話,繼續嘟囔著:“這是國家的車,不是你的,國家欠我的,我不下車,你報警吧。”硬鋼的乘務員絲毫不妥協,堅持讓女人下車,公交車停駛,兩人僵持著,周圍乘客,尤其幾位老年女乘客氣憤地大聲指責女人,“在哪兒乘車都得買票,不要扯國家”……看到一車人都陪著,後面的車輛也開始排隊了,我更怕遲到,連忙從自己隨時攜帶的應急小錢包裡掏出2元錢,遞給中年婦女:“別耽誤大家的時間,先交車費,他也是對工作負責。”她感激地看著我,雖然嘴裡不甘心,但在大家的再三敦促下,猶豫半刻還是接過錢,不情願地跟著乘務員走到車前把錢投到票箱裡。我也感到周圍有不屑的目光掃向我,大概是譴責我助長逃票的不端行為吧。公交車繼續前行,女人又走回來,從包裡掏出一紙有些皺巴的2013年國家某部開具的關於土地糾紛的證明覆印件給我看:“女士,謝謝你,你看我是有原因的,不是故意那啥的。”話音略帶著哭腔,我理解地衝她點點頭、擺擺手,一車人重歸沉默。女人下車時又再次向我道謝。


晚高峰,我照例騎著青桔不急不忙往家走,忽然看到阜成門內一段人行橫道上,一箇中年婦女牽著一個六七歲的女孩,堵在一輛小轎車前。不寬的馬路已經擁堵起來,後面的車輛不得不小心翼翼地繞行。好奇心促使我立刻停下車,跑過去探個究竟。婦女向不斷加入的群眾解釋,住在衚衕裡的她和閨女要過馬路去上公廁,結果明明前面堵車走不動,小車司機也不讓停,還硬擠到人行橫道上,雖然沒撞著她們,也嚇了娘倆一大跳,必須給個說法。司機從車窗裡探出頭辯解,車也停了,沒有碰撞,沒有錯。兩個人話趕話地嗆嗆著,對峙著。

兩塊錢和“對不起,我錯了”,規則還是尊嚴?

有男人把女孩領走了,女人抱著雙臂,表情輕鬆淡定地站在車前,“你反正是壓在斑馬線上,別想走,報警吧”。眼看著堵了一長串車,一直在觀望的路邊的幾個街坊連忙趕過來勸說司機,讓他下車賠禮道歉就沒事了,別堵在路上了。正忙著打電話報警求助的司機,聽勸地趕緊下車,衝著婦女鞠躬,還掏出百十塊錢,嘴裡說著:“對不起,我錯了!”“就當我違章了,警察來了也就罰我200,我身上沒帶多少錢,都給您吧!”女人退讓著,“我不要,不是錢的事,沒有你這麼開車不讓人的。”街坊們也附和道:“不是錢的事,你這錯了,道個歉態度好點就沒事了。走吧走吧。”說著,幾個人讓司機收起錢上車,女人也在街坊的簇擁下讓開了路。我則滿意地又騎上青桔回家了。

兩塊錢和“對不起,我錯了”,規則還是尊嚴?

兩起事件,是小事,也可能是大事,或關乎規則,或關於尊嚴。我們旁觀者所能給予的,或許是理解,或許是臺階,細微處給人以希望。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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