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妓女”跟現代太不一樣,雖地位低賤但才藝不遜現代藝人

今天,筆者談到的這個話題估計會讓一些人不適,妓女。不過,“妓女”這個行業,在有文字記錄以來,似乎都能找到其存在。

古代的“妓女”跟現代太不一樣,雖地位低賤但才藝不遜現代藝人

說到“妓女”這個行業,有個人物不得不提,那就是管仲。

因為,在一本很是正經的書中,談及了管仲對於齊國當年GDP的貢獻。在《戰國策·東周策·周文君免士工師藉》中,有段記載“齊桓公宮中女市七,女閭七百。”

什麼意思?

簡單理解就是:齊國宮中當時開了7個門市,只經營“撥雲撩雨”之事。看清楚,這可是官辦。雖然,再往前的正史或者野史,都有筆墨著重寫“妓女”這一“行業”,但是,並未涉及盈利。所以,當時的這種行為,從性質上而言和今人的理解,是兩種顏色。

其實,“妓”在《說文解字》中是“婦人小物也”,“娼”(倡)是“樂也”。可見,當時行業的人都是樂籍。所以,現在看某某行動時,只有“女票chang”一詞。說起來也蠻有點意思,這“樂籍”的由來,是由於當年的官伎歸樂部管理。可見,當年官辦的“伎”(妓),更多的工作在於取樂,比如:唱唱小曲,來段舞蹈罷了。

古代的“妓女”跟現代太不一樣,雖地位低賤但才藝不遜現代藝人

因此,看後來各個朝代這狎妓風氣都不弱,不要以為男人只忙著紓解某種需求。

其實,他們還是蠻有情調的,當軟香在懷時,若是再來段嚶嚶豔曲,估計早就在百媚春色中銷魂自亂了。為此,有後人誇管仲有高見,預見了某個市場的巨大消費需求。可見,公家都公然地鼓勵“妓女”這一“行業”,自然是遍地開花,不僅軍隊有,私人蓄養,還有自謀生路的。

其實,私人蓄養,很好理解,很長一段時間內,女子就是男人的財產之一。據說,“妓”最早出現在夏朝。那時,“妓”是主人的私物,一種可以昭告大家的財物,另一種是字面意思。看看很多史籍,都會記載一些王貴豪強家中,養著歌姬。比如:楊褒有“家姬數人”,蘇軾有幾十個歌舞妓,歐陽修有歌妓“八九姝”,韓侂冑有“愛妾十四人”等等。

當時,她們的地位很低,除了工作,還要伺候主人,甚至,被當成禮物送給他人。關於家妓何時消失,沒有一個確切的時間,可能後來都逐漸演變成“妾”了吧。

古代的“妓女”跟現代太不一樣,雖地位低賤但才藝不遜現代藝人

至於,軍隊的隨軍妓女,人員都是罪人或者戰俘的妻女,就連他們的後代都要從事該項職業。當然,也有人考證這究竟是誰的創舉,有說最早是越國勾踐想出來的。之後,到了漢武帝時期,進行了改革,更加高效地服務於軍隊。

其實,若私人蓄養自古有傳統,那麼,在戰爭頻出的年代,戰俘的妻女自然就成了勝利者的戰利品。至於如何分配,肯定少不了對將士的獎勵。所以,這一現象應是相伴而生,目的是為了鼓舞和娛樂軍士。於是,到了勾踐這裡,形成了某種慣例,再到劉徹時期,更有了軍事化管理。

最後,再來看看個人經營。可能,很多人都以為青樓就是個體經營場所。但是,查閱資料,“妓女”這一“行業”允許民間資本進入要到明朝時期了。要知道,“妓女”這一“行業”可是一個財源大戶,哪個朝代都不捨得割捨。只有明宣宗看著臣子們整日裡左擁右抱,於是,一揮手“查”。

可是,沿襲幾千年的娛樂,哪能這麼快就從人們的思想中除根呢,這不是浪費了一大筆收入嗎?於是,就有了官辦和民辦齊上陣,並催生了“包養”風潮。

古代的“妓女”跟現代太不一樣,雖地位低賤但才藝不遜現代藝人

不過,青樓是一個綜合型的娛樂場所,這些“伎”大多從事演出類節目。當時,除了傳統的吹拉彈唱跳,為了迎合市場需要,還得會吟詩作對和畫畫。所以,別看這些女子的地位很是低賤,但是,才藝並不遜於一些大戶人家的女兒。

此外,為了青樓的生意,很多媽媽們都是下了血本培養,當然回報也是相當的喜人。然而,不要以為在古時,隨便找個鬧市區包個樓,就可以開始做生意了。當時,這可是要去官府註冊的,否則,就是個人行為,那根本不需要什麼才藝,有張床就行。

由於,“妓女”這一“行業”是全球性的,所以,有人探討過中國和國外之間的區別。

從起源來看,應是差不多,都和宗教有關。不過,在中國,這些人的身份剛開始並不低,是神職人員,且有男人。可見,“妓女”當時只是一個職業。而在西方,則是成了對神信奉的某種“奉獻”,現在某些地區還存在這種現象。古巴比倫是被提及最多的案例,據說,它的滅亡和“妓女”分不開。

古代的“妓女”跟現代太不一樣,雖地位低賤但才藝不遜現代藝人

其實,一種現象折射的是一種文化,也是一種社會對於文明的解讀。最原始時,繁衍是很重要、神聖的事,只是後來,快樂至上,再後來,錢是個好東西。自然,在某種動力驅使下,人性中最原始的需求,被曲折成了逐樂逐利的那個“源”。以至於,有人甚至認為這才是一切“罪孽”的開端。

參考資料:

【《戰國策·東周策·周文君免士工師藉》、《明史·本紀第九·宣宗》、《吳越春秋》、《中國娼妓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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