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刊評:網絡抽獎套路多 消費陷阱須警惕

相信不少消費者都有這樣的體驗:每次網絡抽獎,轉盤指針總會劃過手機、話費等很有吸引力的獎品,最終落在了商家優惠券、買保險、報培訓班等獎項上,實際指向了下一次消費。

類似的案例也常在實體店中發生。例如,近日執法人員對某珠寶商行實地檢查時發現,該商行向消費者提供的抵用券中獎金額均為3000元,而其經銷的珠寶玉石標價均在3000元以上,且從未以標價價格出售過商品。其實,商家所有的抵用券都是“抵用3000元”。這種行為最終受到了依法懲治。

為了引誘消費者購買商品,商家向消費者謊稱是因運氣好才刮到此券。網絡抽獎“逢抽必中”與此如出一轍。

近年來,抽獎套路越來越多,有的線下商家提前聘請部分“托兒”,現場參與抽獎活動;有的線上公眾號為吸引消費者參與,刻意編造中獎產品等;有的商家還刻意使用第三方軟件隨意設置抽獎的獎項、概率……於是,部分消費者經受不了獎品的誘惑,被商家忽悠。有的甚至點擊使用了獲得優惠券購買了相關產品,結果發現被騙。

相關技術人員揭秘稱,抽獎結果都是提前設定好的。這種抽獎軟件開發很簡單,有固定模板,獎品內容以及中獎概率都可在後臺設置操作。看似是“擦肩而過”,其實是蓄謀已久;看似商家促銷,其實是以次充好。

因此,所謂的網絡抽獎不過是變相售賣營銷,是一種誘導消費者為偽劣產品買單的惡劣行為。專家提醒,網絡抽獎套路多,消費陷阱須警惕。這種以抽獎之名行營銷之實的行為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誤導消費者,把消費者引流到了別的平臺,如果消費者發生購買行為,產品質量和售後都難以保證。

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

這裡所說的欺詐,既包括故意告知消費者虛假情況的行為,也包括故意隱瞞真實情況使消費者陷入認識錯誤的情形。北京市地平線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永平表示,缺乏監督的抽獎活動,企業可以造假,消費者不易察覺,即便知道被騙也沒有證據證明。

專家提醒,消費者不要相信“天上掉餡餅”的好事,遇到抽獎活動需要謹慎,不要盲目參與類似的“抽獎”活動。如果通過平臺購物,一定要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宣傳的商品和拿到手的商品不一致,如果證據充分可以向消協投訴或去法院起訴。”胡永平說。

本文源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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