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元首兼政府首腦的過度集權,最終引發了明朝宦官亂政局面

國家元首兼政府首腦的過度集權,最終引發了明朝宦官亂政局面

宦官亂政在中國歷史上可謂是屢見不鮮,其中以唐朝和明朝最為嚴重。


唐朝的宦官亂政在於宦官掌握了兵權,可以隨意廢立、乃至廢殺皇帝,可謂家奴欺主最厲害的朝代。


至於明朝的宦官亂政,大家更熟悉,諸如慫恿明英宗御駕親征,最終釀出土木堡之變的宦官王振、武宗朝的“立皇帝”劉瑾、還有崇禎帝收拾掉的“九千歲”魏忠賢等等。


很多人甚至認為明朝的宦官亂政是中國歷史上最嚴重的朝代,比之唐朝還嚴重,雖然明朝宦官沒有廢立、乃至殺過皇帝,但是他們影響範圍是全國,伴隨著有明一朝的大部分時間。


而唐朝宦官掌握兵權,開始欺主是安史之亂以後,當時中央朝廷式微,藩鎮林立割據,也就是說中央朝廷實際控制的範圍已經很小了,所以宦官所能影響的範圍也就很小,因此認為唐朝的宦官亂政沒明朝嚴重。


當然關於宦官亂政最嚴重的是哪個朝代呢,是有所爭議的,並沒有明確的定論,唐朝和明朝其實大體來說,是各有千秋;但是要說宦官亂政最嚴重的兩個朝代,肯定是唐朝和明朝當之無愧


國家元首兼政府首腦的過度集權,最終引發了明朝宦官亂政局面

但同樣是宦官亂政,這兩個朝代其實是大為不同的,唐朝宦官之所以可以亂政,是因為宦官掌握了獨立兵權,明朝之所以宦官亂政,在於以皇帝國家元首兼政府首腦(丞相)過度集權之下,出於平衡考慮,主動分權給宦官,所以給了宦官亂政的機會,那麼這是怎麼回事呢,今天宋安之來具體說說。


先來說說唐朝的宦官亂政。


唐朝的宦官掌握實權開始於唐玄宗李隆基在位時期,在開國初期,唐太宗李世民為了限制宦官權力,定製“內侍不置三品官”,意思是宦官不能官至三品。


到了唐玄宗時期,宦官就不受限制了,稍有符合唐玄宗心意的宦官,就被授予“三品左右監門衛將軍”,宦官還可以充當監軍、出使邊疆、管理教坊等等。


到了安史之亂以後,宦官更是一飛沖天,先是宦官魚朝恩率領地方軍隊神策軍護衛唐代宗,因為當時藩鎮割據的原因,皇帝急需一支可以直接自己控制並且可以信任的軍隊,於是神策軍因此升級為天子禁衛,成為中央朝廷可以直接控制的軍隊,用以維護自身統治,後來經過十幾年的演變以後,宦官徹底掌握神策軍,並且形成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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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宦官掌握了神策軍兵權,並且是擁有獨立兵權,加之當時藩鎮割據,不會有藩鎮勤王護衛皇帝,所以宦官自然無所顧慮,是隨意廢立、乃至廢殺皇帝。


再來說說明朝的宦官亂政。


唐、明兩朝宦官有兩個最大不同。


一是唐朝宦官亂政的基礎在於他有著獨立的兵權,而明朝宦官壓根沒有獨立兵權,哪怕是明代宗在位時期,宦官開始“提督京營”,也就是說可以掌管北京軍隊的軍務,但是宦官掌握的兵權再多,自始至終壓根沒有獨立兵權。


因為明朝軍隊的兵權,大致來說是三方互相牽制的,一般是太監、文臣、武將三方共同掌握,相互牽制,到了最後擁有獨立兵權的其實也就是皇帝一人罷了。


正因為宦官沒有獨立兵權,所以宦官再權勢滔天,也只是建立在皇帝寵信他的基礎上,一旦皇帝要收拾他,也只是一句話的事情。諸如玩世不恭的明武宗要收拾早有反心的“立皇帝”劉瑾,也沒費什麼功夫,只是下了一道命令,權勢滔天的劉瑾就被收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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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唐朝的宦官擁有獨立兵權,等於是竊取了皇帝權力,而明朝的宦官擁有大權,則是在於皇帝主動分權給宦官。


至於為什麼會這樣呢?


因為明朝是君權高度集中的朝代,其中最大標誌在於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十三年殺掉丞相胡惟庸以後,是順勢廢除了丞相制,罷了中書省,由皇帝親自掌管六部,君主專制得到極大加強,等於大權均集中於皇帝。


明太祖朱元璋害怕後世皇帝再復置丞相制,在洪武二十八年六月,特意說道“朕罷丞相,設府、部、都察院分理庶政,事權歸於朝廷。嗣君不許復立丞相,臣下敢以請者置重典”。


可以說朱元璋都為後世子孫考慮好了,留下祖制不准他們復設丞相,要將廢除丞相制的集權行為延續下去。


但丞相是什麼樣的存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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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通俗一些,皇帝是國家元首,用今天話來說類似於一國總統,是有著很大的決策權,掌握著大方向。而丞相則是政府首腦,總理著一切庶務。


自秦朝以來,國家元首是皇帝,政府首腦則是丞相,雖然歷朝歷代名稱不一樣,但本質上都是相,也就是說這兩個職位是由兩個人擔任的。


但是朱元璋為了集權,等於是國家元首兼任政府首腦,破天荒的將這兩個職務合二為一,可想而知每天要處理的政務有多重,但朱元璋畢竟是開國皇帝,有著很高的威望和精力,所以勉強可以堅持下來。


但是後代皇帝可沒有朱元璋這麼高的威望和精力,所以可以替皇帝分擔的內閣,在明成祖朱棣時期正式設立,這套秘書班子後來發展越來越成熟,明朝中後期以後甚至出現了“內閣首輔”一職,被很多人稱之為“相”,認為與丞相差不多


其實並非如此,內閣及其首輔的權力再大,也是遠遠不及丞相的,因為不論皇帝願意不願意,

在制度上丞相是擁有一套自己的直屬機構,有著自己的部下,像明初六部就是丞相的下屬機構,等於丞相有著自己的獨立班子,同時還有著議政、監督、行政等大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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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內閣首輔雖然在很多地方的權力接近於丞相的權力,甚至是等同,但是這種情況往往並非是制度使然,而是皇帝臨時授予的特權

,而且決策權這樣核心權力,最終還在皇帝手中。


再反觀丞相,除了核心決策權以外,是擁有著一定的決策權,還是總理著一切庶務,這是內閣首輔所不能比的。


之所以會這樣,其實說白了就是明太祖朱元璋集權太過度,後代皇帝沒這麼大精力,所以適當分權給文臣,因此出現了內閣


但是隻能適當分權,不能分太多,不然內閣權力和當年丞相沒什麼兩樣,那麼就分權太多,不再是集權了,等於明太祖朱元璋的努力是付之東流了。


所以這時候宦官集團開始走上核心政治舞臺,一是可以像內閣一般替皇帝分擔,而且只需要適當分權就可以;二是內閣和宦官集團中的最高機構司禮監互相牽制,而皇帝居中不至於大權旁落。


於是皇帝開始有意識的分權給宦官,諸如明成祖朱棣設東廠,明宣宗朱瞻基時期正式設內書堂,以大學士陳山教導不識字的內侍,還有明代宗景泰時期,宦官“提督京營”,擁有不完整的兵權。


國家元首兼政府首腦的過度集權,最終引發了明朝宦官亂政局面

最後總結來說,明代的宦官之所以有亂政空間,關鍵在於開國皇帝以國家元首兼任政府首腦(丞相)是過度集權,但是後代皇帝沒這麼大精力,於是開始分權給文臣和親信宦官,換種理解可以認為是將丞相的權力拆分,於是最終演變成為監(司禮監)、閣(內閣)共理國政的模式,而皇帝居中,不至於大權旁落,又可以通過他們處理日常政務,大大減輕自己的負擔。


而這兩大機構的最高官員,司禮監掌印太監有著“內相”之稱,內閣首輔也被人稱之為“相”,某種程度上來說,可以理解為這兩大機構等於是繼承了丞相的大部分權力,合起來就差不多相當於完整的丞相權力,雖然是皇帝過度集權下主動分權於他們,但如此設置,說白了還是他們合起來既可以起到丞相的大部分作用,替皇帝分擔,又可以互相牽制,等於還是有利於皇帝集權,這個設置還是相當巧妙的。


當然缺陷也很明顯,像宦官身為身體殘缺不全者,心理多是扭曲,得勢後仗著是皇帝親信身份,是胡作非為為所欲為,而皇帝往往也清楚宦官的惡行,但是宦官只要不觸及底線,不造反,只要有利於皇帝統治,皇帝往往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所以造成明代宦官亂政的惡劣政治環境,是為明朝一大弊端。


國家元首兼政府首腦的過度集權,最終引發了明朝宦官亂政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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