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補償費村集體有權截留嗎?流轉土地的補償費歸誰所有?


土地徵收補償費村集體有權截留嗎?流轉土地的補償費歸誰所有?

土地徵收補償關係到農民的切身利益,在娟姐代理的案件和接待的諮詢中,被徵收人問的比較多的問題主要包括:土地徵收補償的標準是什麼?每畝地能拿到多少補償費?土地補償費用村委會是否有權截留?流轉出去土地的徵收補償費歸誰?接下來,娟姐就為你們一一解答。

01問

李律師,我們村裡要徵地了,說是修路,村裡面說一畝地給7萬塊錢,但是隔壁縣前兩年佔的地,一畝地補了9萬塊。我們覺得7萬塊太少了,一畝地到底能補多少錢,國家是怎麼規定的?

答:大家關心的這個問題,其實涉及到徵收土地時補償費用的種類和標準問題。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徵收土地的補償費用主要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1、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的補償標準,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徵收耕地土地補償費的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因此,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總和的法定最高補償標準就是該耕地被佔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如果30倍的法定最高補償標準尚不足以使被徵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國務院在《關於完善徵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和《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這兩個文件中有明確規定,可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安排,從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益中劃出一定比例給予補貼。說明白一點就是可以從賣地款中劃出一部分,給被徵收人予以補償。

2、法律有沒有規定具體的補償數額是多少呢?

因為我們中國地大物博,各地經濟水平相差較大,因此對於被徵收前三年的年產值,法律沒有統一的規定。這個年產值以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另外,在國家的倡導下,很多地方政府開始統一制定區片價。在這種情況下,就直接以區片價為準。

3、什麼是區片價呢?

區片價是當地政府規定的徵收土地時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

在接待諮詢的過程中,娟姐發現有人對區片價的理解存在誤區,以為區片價和年產值是一個概念,在計算時需要乘以相應的倍數。在此特別提醒,區片價就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最終值,並不需要再乘以相關倍數。

另外,地方政府在規定區片價時通常制定的是每公頃土地的區片價,因此,大家在查閱資料的時候一定要看清單位。

4、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按照什麼標準進行補償呢?是和耕地一樣的補償標準嗎?

關於這個問題,全國也沒有統一的標準。《土地管理法》將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制定權下放到省一級地方政府,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經過查閱相關的資料,娟姐發現,有些地方規定對耕地以外其他土地徵收時,參照耕地的補償費用,但比耕地的補償費用低,比如安徽省和福建省都有這樣的規定。安徽省甚至規定,徵用荒山、荒地的,不需要支付安置補助費。

5、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法律怎麼規定的?

對於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土地管理法》也將其補償標準的制定權下放到省一級地方政府,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因此全國沒有統一的規定。

6、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費用,一般情況下怎麼補償?

雖然法律沒有統一的規定,但大體上總有一個的邏輯可循。這個補償的內在邏輯就是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的價值。以安徽和福建省的規定為例來看,安徽省規定,被徵用耕地上的青苗,按照當季作物的產值補償;多年生作物,按照其年產值補償;無青苗的,不予補償。福建省規定,農作物按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一倍補償。另外,這兩個省對於地上樹木的補償標準也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大體都是以價值為基數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補償,比如安徽省規定,苗圃苗木、經濟林、薪炭林按照其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2倍補償;尚無產值的,按實際造林投資2倍補償。幼齡林、新造林按實際投資2倍補償。

娟姐提示,如果是涉及到大面積的林木,建議請相關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對於同屬於地上附著物房屋的補償,娟姐微信公眾號(娟姐的微信公眾號:lixj201811)的上一篇文章進行了介紹,大家可以自行前往查看,在此娟姐就不再贅述了。


02問

“李律師,土地徵收費用是打給我們個人的,為什麼我們村說土地補償費用只給我們80%,還要扣20%,村裡的這個說法有沒有依據?”

答:這個問題還是依照土地徵收費用的種類來分開看待。

1、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歸誰所有,村集體有權力截留嗎?

對於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的歸屬,法律明確規定,是屬於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也就是說,對於這部分費用,村裡是沒有權力截留的。

2、土地補償費用歸誰所有,村集體是否有權力截留?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該怎麼分配呢?全國沒有統一的規定,結合山西、山東、福建等地的規定,娟姐給大家介紹一下常見的處置方式:

1)承包到戶的土地被徵收後,土地補償費用歸承包人。

2)未確權確地到戶的土地被徵收徵用後,其土地補償費屬於本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全體成員。

3)對於土地補償費,村集體可以截留一定的比例用於發展生產、增加積累、興辦公益事業或者進行公共設施、基礎設施建設等。這個比例,大部分在20%-30%之間。

4)如果土地被全部徵收,同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撤銷建制的,則土地補償費應全部用於被徵地農民生產生活安置,村集體不得截留。

3、安置補償費用歸誰所有,村集體是否有權力截留?

安置補助費根據不同的安置途徑支付。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應當全部支付給失地農民。這項費用一般沒有扣留的說法。

娟姐提示,由於區片價同時包括土地補償費用和安置補償費用,因此,如果直接以區片價為基數按比例截留費用,被徵收人分到手的費用會相對比較少,且由於基層組織監督力量的不健全,大量的費用留在村委會也容易滋生腐敗。《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徵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方案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作為被徵收人的村民是可以團結起來,利用村民會議的表決權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的。

03問

李律師,我們家的土地流轉出去了,別人家都種好幾年了,那這種情況下,我們家還能獲得補償費用嗎?

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主要包括轉包、出租、互換、轉讓。

採用轉包和出租方式的,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不變。而採用轉讓和互換的,則原來的承包方和發包方的承包關係消滅,建立了新的承包關係。

因此,在轉包和出租的情況下,雖然土地流轉出去,仍然可以獲得補償費用,但是在轉讓和互換的情況下,就不可以獲得補償費用了。

需要提示的是,即使在轉包和出租的情況下,青苗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費用也是歸實際所有人所有的,也就是說誰所有誰受益,這個和是否流轉沒有關係。

土地徵收補償費村集體有權截留嗎?流轉土地的補償費歸誰所有?

娟姐個人微信號:lixj201712,微信公眾號:lixj201811

有更多問題,歡迎關注娟姐個人微信號(微信號:lixj201712)和微信公眾號(微信號:lixj201811)!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