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駱駝》抄襲羅生門,究竟誰在說謊?

11月29日,音樂組合展展與羅羅憑藉歌曲《沙漠駱駝》斬獲2018亞洲音樂盛典“最佳原創組合”大獎。

《沙漠駱駝》使展展與羅羅一朝成名,也讓他們身陷抄襲風波。

2017年6月19日,展展與羅羅通過專輯發行歌曲《沙漠駱駝》(下稱展展與羅羅版《沙漠駱駝》),此歌一經發行便深受粉絲喜愛,一時之間成為各大音樂平臺的熱門歌曲。隨後,該歌曲被指抄襲。有網友稱其乃是抄襲自展展與羅羅的恩師徐天勝多年以前已創作完成併發過專輯的同名作品《沙漠駱駝》(下稱徐天勝版《沙漠駱駝》)。隨後,展展與羅羅組合所屬公司黑人時代(北京)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下稱黑人時代公司)也發出聲明,表示終止與展展與羅羅的合作關係,並奉勸二人實事求是,勿忘初心。隨後,黑人時代公司貼出了一篇2006年平頂山新聞網的報道,該報道中表示:“2004年,他們(徐天勝等人)在沁園小區租了一間房子,一邊靠教學賺取些許費用,一邊排練《紅土地》《沙漠駱駝》《天使和魔鬼》等原創作品。” 黑人時代公司的做法直指展展與羅羅抄襲。此後展展與羅羅組合被徹底推向風口浪尖,網上一時流言四起,輿論譁然。

《沙漠駱駝》抄襲羅生門,究竟誰在說謊?

回到展展與羅羅這邊,直到11月22日,該組合才通過新浪微博平臺公佈了其持有的展展與羅羅版《沙漠駱駝》作品登記證書及樂譜,表明其乃展展與羅羅版《沙漠駱駝》的原創作者,並表示不希望恩師徐天勝被有心之人消費。隨後,展展與羅羅又公佈了微信聊天記錄、展展與羅羅版《沙漠駱駝》創作過程、律師聲明等資料,以證明其原創身份。該事件到此時已經徹底陷入了羅生門,黑人時代和展展與羅羅雙方各執一詞,網友也眾說紛紜,有人表示力挺展展與羅羅組合,也有人認定二人抄襲,痛斥其欺師滅祖的。

《沙漠駱駝》抄襲羅生門,究竟誰在說謊?

《沙漠駱駝》抄襲羅生門,究竟誰在說謊?

那麼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讓我們運用法律工具,一步一步尋找這起事件背後的真相。

首先,此事件的爭議焦點是展展與羅羅是否抄襲其恩師作品,關鍵詞為抄襲。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相關規定,認定抄襲有兩個判斷標準,其一是爭議客體屬於著作權法上的作品,其二是被訴作品和原作品構成實質性相似。

回到此次事件,若我們假定展展與羅羅確實存在抄襲的事實,現在要起訴到法院。那麼,案件的構成要素應該是如下這樣的:

(一)權利主體

要素一,適格原告:徐天勝版《沙漠駱駝》的著作權人,即徐天勝。而徐天勝現已身故,根據法律規定,其繼承人可以作為適格原告起訴。

要素二,適格被告:展展與羅羅版《沙漠駱駝》的著作權人,即展展與羅羅

(二)證據

要素三,徐天勝版《沙漠駱駝》作品

要素四,展展與羅羅版《沙漠駱駝》作品

要素五,原被告雙方的《沙漠駱駝》作品構成實質性相似的證據,比如專業鑑定機構作出的鑑定結論等。

要素六,徐天勝是徐天勝版《沙漠駱駝》著作權人的證據,比如徐天勝版《沙漠駱駝》作品原稿、《沙漠駱駝》首次發表地點以及時間的證據、《沙漠駱駝》作品收錄專輯以及作品登記證書等。

要想認定抄襲成立,以上這些要素缺一不可。回到此次事件,就目前所知案情,我們不妨分析一下此案認定為抄襲的可能性。

就目前已知的事實可以看出,除了要素二適格被告展展與羅羅以及要素四展展與羅羅版《沙漠駱駝》具備以外,要素一、三、五、六目前並不具備或不為公眾知悉。而又由於展展與羅羅提供了《沙漠駱駝》的作品登記證書、樂譜和創作過程,在沒有相反證明的情況下,可以初步認定展展與羅羅就是展展與羅羅版《沙漠駱駝》的著作權人。

分析到此處,相信各位看官已經明白了,根據目前網上現有證據和已知的事實,無法認定展展與羅羅構成抄襲。事實的真相可能就像展展與羅羅所說的那樣,展展與羅羅版《沙漠駱駝》完全由其獨立創作,也可能是黑人時代公司和部分“知情人”所說的那般,抄襲了其恩師的作品。

《沙漠駱駝》抄襲羅生門,究竟誰在說謊?

一點思考

隨著越來越多原創作者的湧現,大量優秀的原創作品產生,文娛產業欣欣向榮的同時,也滋養了罪惡的種子。抄襲,如跗骨之蛆,始終伴隨著原創作品,也一直是所有原創作者的心病。因此,作為原創作者,努力創作出優秀作品的同時,如何保護原創作品,保護自身的合法權利,是所有原創作者應該思考的。

在筆者看來,作品的保護可以按時間順序來實施。首先,在作品的創作過程中,應當注意妥善保存作品創作過程中產生的各種資料;其次,作品創作完成後發表前,應及時保存原稿,同時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輕易將作品給他人展示;再次,作品首次發表時,應當保留首次發表的時間和地點的證據;最後,必要時可以對作品進行登記,獲取作品登記證書,以取得權威機構對作品權屬的認可。

以上這些工作都可以稱之為事前的保護工作。它是一種防禦,可說是防患於未然,因為一旦發生侵權,前述資料都可以成為我們維權的的重要倚仗。而對作品的保護也可以採用進攻的的方式。當著作權被侵害時,及時訴諸法律手段,敢於維權,制裁侵權者。總之,保護原創需要有此心,用耐心,下決心。

《沙漠駱駝》抄襲羅生門,究竟誰在說謊?

以上是筆者就此次《沙漠駱駝》抄襲事件的一點思考。

寫下這篇文章後,筆者又打開網易雲音樂播放起《沙漠駱駝》,欣賞這首歌曲時,順便打開歌曲下方的評論看了起來。評論中對歌曲本身當然是讚譽一片,間或夾雜一兩條評論此次抄襲事件的,筆者最喜歡的一條評論來自用戶“野馬 ”:只聽其歌,不評其人。紅時不追,落時不黑。只賞其作,不聞是非。藝術本身是無暇的,原創作者的艱辛和優秀作品的價值必須被肯定和維護。而在真相未明之時,任何一方都可能是作惡者,也都可能是受害者。我們能做的,就是不傷害任何一個無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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