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部门联合发文促进汽车消费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金融业务

本报记者 苏诗钰

4月29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银保监会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用好汽车消费金融。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金融业务,通过适当下调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加大对汽车个人消费信贷支持力度,持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本文源自证券日报网 苏诗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