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办案随身册,向打探案情者说“不”!

一册在手,以后再也不怕‘七大姑八大姨’来问不该问的问题了!

近日,定海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们每人都领到了一本“办案随身册”。今后,任何人违规过问、打探案件情况都会被“无可奉告”,随身册的推出将有效净化司法办案环境。

浙江舟山:办案随身册,向打探案情者说“不”!

据悉,为强化纪法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编发办案随身册,要求检察办案人员对私下打探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等可能干扰执法办案、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情形做到“一问一录”,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浙江舟山:办案随身册,向打探案情者说“不”!

不管你是谁,无论你问啥,只要涉及案情,都会册上留痕!

该手册实行“一人一本、一本一号”,即每本随身册都有单独的编号,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领取登记制度,对手册领取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同时要求全体办案人员对所有非案件承办人了解、过问案件等事项的情况进行全面、如实,详细的记录。办案人员对所有记录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并妥善保管手册。

浙江舟山:办案随身册,向打探案情者说“不”!

人手一本

办案随身册

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俞贝贝介绍

“通过办案随身册的推广运用促进‘三个规定’等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浙江舟山:办案随身册,向打探案情者说“不”!

该手册的出台,不仅为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等非案件承办人过问案件划定“红线”,更要求“不记录干预司法情况将担责”,也为办案人员依法办案戴上了“护身符”。

下一步,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定期对办案随身册的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生说情、打探、泄露、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案件当事人等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为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发挥出更多作用。

来源:定海检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