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上被骗钱,把腾讯告上法院。原告、腾讯都值得我们学习

相信不少人在QQ或者微信上被骗过钱吧,被骗后,大部分估计都自认倒霉了。就当是掏学费,以后的漫漫人生,估计不会再轻信网络上的信息了。

不过有少数人觉得,不止自己有过错,这些聊天工具提供方也有过错。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16年有一个民事案件,当事人在QQ上被骗钱,把腾讯告上法院。

这个案件的原告,还真不是碰瓷的,之所以起诉腾讯,有着自己明确的法律依据。而法院审理过程中,也详细解释了原告的法律依据为啥不成立。

QQ提醒转账风险,为啥不直接封号!

原告是QQ用户,有一个昵称为“熊慧”的QQ好友。2016年的一次聊天过程中,“熊慧”以朋友出事需要借钱为由,要原告代其向所谓的朋友转账20000元。原告轻信了所谓的好友,于是转账20000,事后发觉被骗。

其实在原告转账前,QQ曾两次向原告发出提示信息,内容分别为:

  • “当前好友不在常用环境登录,若聊到钱财交易,请打电话跟好友确认是否为本人登录!立即举报”;
  • “对方近期有被用户投诉记录!如谈及钱财请QQ电话确认,防止被骗。发现诈骗行为请立即举报”。

提示信息横跨整个聊天对话框,为灰底白字,其中“立即举报”、“QQ电话”显示为高亮蓝色字体并可直接点击跳转至相关链接。

QQ上被骗钱,把腾讯告上法院。原告、腾讯都值得我们学习

QQ给出的善意提醒:可惜原告没有重视

原告上诉的理由就和上面QQ的提示有关,原告认为QQ既然提示“对方近期有被用户投诉记录”,表明其已经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上诉人的民事权益,但未采取限制、冻结或者终止QQ号码使用等任何必要措施,所以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争议焦点:QQ是否知道侵权行为

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第二款: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款: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原告需要举证证明以下其中一个即可:

  1. 腾讯在接到原告通知后未采取必要措施致使原告损失扩大;(适用第二款)
  2. 腾讯知道诈骗的QQ用户利用QQ软件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适用第三款)

而在本案中,事实如下:

  1. 原告在转账之前并未察觉上当受骗,也未通知腾讯采取必要措施,在其转账20000元后损失也未进一步扩大。
  2. 虽然腾讯收到了其他用户对于诈骗QQ的投诉,但从现有证据来看,投诉用户并未具体指出该QQ用户有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故不能认定腾讯知道侵权事实。

所以,法院并未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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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

这个案子还有点可能对大家比较有帮助吧,原告并没有花钱请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而是找的法律援助,这里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志愿者。大家在请不起律师的情况下,也可以试着找下当地的法律援助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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