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應該是
被和我‘結婚’的那個男的騙了。”
近日,丹東太平派出所接到
一位劉女士的報警稱,
她的男朋友不僅假裝和自己結了婚,
還騙走了她家32萬元積蓄。
劉女士說,那人姓張,兩人今年1月份相識,主動追求劉女士,因為他對劉女士很好,二人便開始談婚論嫁。
可劉女士不知道的是,今年30歲的張某曾有過一段婚姻,今年年初剛和前妻辦理了離婚手續。
在相處的過程中,張某宣稱自己是一個網絡公司的老闆,還曾帶劉女士到鳳城某小區看他“購買”的一套別墅,當時他在別墅中量尺寸,說近日準備裝修當做兩人的婚房。而事實上這個別墅不是他的,是因為開發商沒有賣出,所以經常不鎖,張某才能隨意進出。為了進一步騙取劉女士的信任,他告訴劉女士,自己在青島還有一套海景房。
有身家有事業,對女兒還好,
劉女士一家都對張某很滿意。
可在取得劉女士一家的認可後不久,張某就開始唉聲嘆氣地表示外面欠他的600萬元要不回來,無法給員工開工資。為了幫助男友渡過難關,劉女士向家裡要了10萬元給了他。可隨後,張某遇到的問題越來越多了——別墅過戶需要資金、生意運轉需要打點、請客戶吃飯送禮、起訴對方公司、聘任律師等等……
合計又從劉女士那裡騙出了20多萬元。
今年3月
劉女士決定和張某辦理結婚證。
由於張某離婚不長時間,他怕到婚姻登記處被劉女士發現,就安慰劉女士說,婚姻登記處人多,去了還得排隊,讓她不用去了,自己有門路可以直接辦理。
10月份的一天,劉女士和張某因瑣事爭吵起來,劉女士開始懷疑張某拿回來的結婚證有問題,第二天,劉女士到民政局查看她的婚姻狀況,在她的婚姻狀況一欄什麼也沒有,她這才知道張某騙了她,那個結婚證根本就是假的!接著,她又查張某給她看的鳳城那套別墅和丹東某小區房產證,發現也都是假的。
隨後經民警的連日工作,最終鎖定張某的落腳點,並將其抓獲。經審訊,張某對其詐騙劉女士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交代他所騙取的錢大部分已被揮霍。目前,張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進一步偵辦中。
來源:瀋陽網綜合遼瀋晚報特派丹東記者 王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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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瀋陽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