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稅,你我知多點~

環保稅法:

2016年12月25日,國家主席令第61號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以下簡稱環保稅法)。2017年12月25日,國務院令第693號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環保稅條例)。

環保稅法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要求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第一部單行稅法,也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體現“綠色稅制”、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單行稅法。《環保稅法》立法的宗旨是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減少汙染物排放,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環保稅法於2018年1月1日正式實施

01、環保稅遵循的原則是什麼?

環保稅按照應稅汙染物的排放量徵稅,排放越多,徵稅越多;同時,還針對不同危害程度的汙染因子設置差別化的汙染當量值,確立了多排多徵、少排少徵、不排不徵和“高危”多徵、“低危”少徵的正向減排激勵機制,鼓勵企業積極採取清潔生產、集中處置、循環利用等節能減排措施。

02、環保稅的納稅人有哪些?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汙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保稅的納稅人。

03、環保稅的徵稅對象是什麼?

環保稅的徵稅對象為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具體應稅汙染物依據稅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應稅汙染物和當量值表》的規定執行。

04、四川省環保稅應稅大氣汙染物和水汙染物的具體適用稅額是多少?

根據《環保稅法》第六條授權,2017年12月1日,四川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關於大氣汙染物和水汙染物環境保護稅適用稅額的決定》。決定明確,四川應稅大氣汙染物適用稅額為每汙染當量3.9元,應稅水汙染物適用稅額為每汙染當量2.8元。

05、環保稅應稅汙染物計稅依據是如何確定的?

應稅汙染物的計稅依據按照以下方法確定:

(一)應稅大氣汙染物按照汙染物排放量摺合的汙染當量數確定;

(二)應稅水汙染物按照汙染物排放量摺合的汙染當量數確定;

(三)應稅固體廢物按照固體廢物排放量確定;

(四)應稅噪聲按照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分貝數確定。

應稅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的汙染當量數,以該汙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該汙染物的汙染當量值計算。每種應稅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的具體汙染當量值,依照稅法所附《應稅汙染物和當量值表》執行。

固體廢物的排放量為當期應稅固體廢物的產生量減去當期應稅固體廢物的貯存量、處置量、綜合利用量的餘額。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當期應稅固體廢物的產生量作為固體廢物的排放量:

(一)非法傾倒應稅固體廢物;

(二)進行虛假納稅申報。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當期應稅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的產生量作為汙染物的排放量:

(一)未依法安裝使用汙染物自動監測設備或者未將汙染物自動監測設備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

(二)損毀或者擅自移動、改變汙染物自動監測設備;

(三)篡改、偽造汙染物監測數據;

(四)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稀釋排放以及不正常運行防治汙染設施等方式違法排放應稅汙染物;

(五)進行虛假納稅申報。

06、應稅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如何計徵環保稅?

每一排放口或者沒有排放口的應稅大氣汙染物,按照汙染當量數從大到小排序,對前三項汙染物徵收環保稅。

每一排放口的應稅水汙染物,按照本法所附《應稅汙染物和當量值表》,區分第一類水汙染物和其他類水汙染物,按照汙染當量數從大到小排序,對第一類水汙染物按照前五項徵收環保稅,對其他類水汙染物按照前三項徵收環保稅。

從兩個以上排放口排放應稅汙染物的,對每一排放口排放的應稅汙染物分別計算徵收環保稅;納稅人持有排汙許可證的,其汙染物排放口按照排汙許可證載明的汙染物排放口確定。

07、環保稅應稅汙染物的計稅方法和順序是什麼?

應稅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固體廢物的排放量和噪聲的分貝數,按照下列方法和順序計算:

(一)納稅人安裝使用符合國家規定和監測規範的汙染物自動監測設備的,按照汙染物自動監測數據計算;

(二)納稅人未安裝使用汙染物自動監測設備的,按照監測機構出具的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範的監測數據計算;

環保稅條例規定,如果納稅人自行對汙染物進行監測所獲取的監測數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範的,視同監測機構出具的監測數據。

(三)因排放汙染物種類多等原因不具備監測條件的,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規定的排汙係數、物料衡算方法計算;

(四)不能按照本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方法計算的,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規定的抽樣測算的方法核定計算。

08、稅法規定哪兩種情形不繳納環保稅?

為了減少汙染物直接向環境排放,鼓勵企業和單位將汙水和生活垃圾進行集中處理,稅法規定兩種情形不用繳納環保稅:

第一種:

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向依法設立的汙水、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汙染物的,不繳納環保稅

第二種: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在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設施、場所貯存或者處置固體廢物的,不繳納環保稅。

除上述兩種情況外,其他排放汙染物的情況一律納入徵稅範圍,依法徵稅。

同時,環保稅法規定“依法設立的城鄉汙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向環境排放應稅汙染物的,應當繳納環境保護稅。”也就是說,雖然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向汙水、生活垃圾等集中處理場所排放汙染物不徵稅,但對工業汙水集中處理場向環境排放應稅汙染物和城鄉汙水、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超標排放應稅汙染物仍要徵稅。其政策目的就是用嚴格的法律制度保護生態環境。

上述所稱城鄉汙水集中處理場所,是指為社會公眾提供生活汙水處理服務的場所,不包括為工業園區、開發區等工業聚集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提供汙水處理服務的場所,以及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自建自用的汙水處理場所。

09、環保稅法規定了哪些稅收減免優惠?

五項暫予免稅的情形:一是農業生產(不包括規模化養殖)排放應稅汙染物的。二是機動車、鐵路機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汙染源排放應稅汙染物的。三是依法設立的城鄉汙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相應應稅汙染物,不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四是納稅人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五是國務院批准免稅的其他情形。

環保稅條例規定,達到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規模標準並且有汙染物排放口的畜禽養殖場,應當依法繳納環保稅;依法對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不屬於直接向環境排放汙染物,不繳納環保稅。

兩種減徵的情形: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汙染物或者水汙染物的濃度值低於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汙染物排放標準30%的,減按75%徵收環保稅;濃度值低於50%的,減按50%徵收。

上述所稱濃度值,是指納稅人安裝使用的汙染物自動監測設備當月自動監測的應稅大氣汙染物濃度值的小時平均值再平均所得數值或者應稅水汙染物濃度值的日平均值再平均所得數值,或者監測機構當月監測的應稅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濃度值的平均值。

依照環保稅法規定減徵環保稅的,應稅大氣汙染物濃度值的小時平均值或者應稅水汙染物濃度值的日平均值,以及監測機構當月每次監測的應稅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的濃度值,均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汙染物排放標準。

依照環保稅法規定減徵環保稅的,應當對每一排放口排放的不同應稅汙染物分別計算。

10、環保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環保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排放應稅汙染物的當日。

11、環保稅的納稅地點在哪裡?

納稅人應當嚮應稅汙染物排放地的地稅機關申報繳納環保稅。

其中,應稅汙染物排放地具體指:

(一)應稅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排放口所在地;

(二)應稅固體廢物產生地;

(三)應稅噪聲產生地。

12、環保稅的申報期是如何規定的?

環保稅按月計算,按季申報繳納。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繳納的,可以按次申報繳納。納稅人按季申報繳納的,應當自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地稅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繳納稅款。納稅人按次申報繳納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地稅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繳納稅款。

13、環保稅如何徵收管理?

環保稅由稅務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和《環保稅法》的有關規定徵收管理。《環保稅法》確定了“企業申報、稅務徵收、環保監測、信息共享”的徵管模式,即納稅人應當依法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對申報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稅務機關依法徵收管理,環保部門依法加強對汙染物的監測管理;環保部門與稅務機關須建立涉稅信息共享平臺和工作配合機制,定期交換有關納稅信息資料。

14、汙染當量是什麼意思?

汙染當量是指根據汙染物或者汙染排放活動對環境的有害程度以及處理的技術經濟性,衡量不同汙染物對環境汙染的綜合性指標或者計量單位。同一介質相同汙染當量的不同汙染物,其汙染程度基本相當。

不同汙染物的排放量相等時,汙染當量值越小,對環境的有害程度越大。例如,汞的汙染當量值為0.0005千克,銅的汙染當量值為0.1千克,向同一環境排放相同質量的汞和銅時,汞對環境的危害程度遠大於銅。

15、什麼叫排汙係數?

排汙係數是指在正常技術經濟和管理條件下,生產單位產品所應排放的汙染物量的統計平均值。對於不同行業的產排汙係數,可在《環境保護部關於發佈計算汙染物排放量的排汙係數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81號)中查詢。

16、什麼叫物料衡算?

物料衡算是指根據物質質量守恆原理對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原料、生產的產品和產生的廢物等進行測算的一種方法。對於不同行業適用物料衡算計算應稅汙染物排放量的方法,可在《環境保護部關於發佈計算汙染物排放量的排汙係數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81號)中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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