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見義勇為卻被法院判刑三年原因竟然是這樣!

男子見義勇為卻被法院判刑三年原因竟然是這樣!

路遇陌生女子遭飛車搶奪,南寧市良慶區一男子曾某奮起直追,和其他熱心群眾一起將作案者圍住。但接下來,事情卻失去了控制……

見義勇為堵飛賊

失手將賊打傷

時間回到2013年7月15日晚。當時是個悶熱的夏夜,良慶區大塘鎮居民曾某和一幫街坊正在大街上納涼。

突然,一聲尖叫聲傳來。大夥兒抬頭一望,看見一輛摩托車迎面飛馳過來,後面跟著的一名走路踉踉蹌蹌的女子正在大聲呼救。

見此場景,眾人很快明白髮生了什麼,紛紛加入了圍追堵截的行列。很快,摩托車就被攔停下來。遺憾的是,負責搶包的男子趁著夜色逃離了現場,眾人只包圍住司機黃某。

但黃某不知從何處拿出一隻針筒,向周圍叫囂揮舞試圖逃脫。僵持當中曾某從路邊撿來一根竹棍,猛地擊打黃某頭部。

最終,黃某因傷勢過重不治身亡。知道闖禍後,曾某隨後就前往轄區派出所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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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圖

判有期徒刑三年緩三年

法院認為曾某防衛過當

審判期間,黃某家屬提出了民事賠償要求,索要各項賠償共計34萬餘元。

良慶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公民的生命權應受法律保護。曾某見義勇為的行為應予以肯定,但其行為導致犯罪嫌疑人黃某死亡,已超過了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構成防衛過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八條的規定:“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故曾某對損害的結果應承擔部分責任。

12月24日,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法院認定曾某防衛過當,結合曾某自首等情節,法院最終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賠償死者家屬各項費用共計2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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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個公民的生命都受保護

即使是一個犯罪嫌疑人

審理此案的良慶區人民法院法官馬宇清解釋說,黃某被控制後,拿出針筒威脅群眾,目的是逃脫,並沒有威脅到曾某的生命安全。在這種情況下,曾某拿竹棍將黃某打傷致死,屬於防衛過當。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防衛過當的曾某就應承擔部分賠償義務。本案中,家屬索賠34萬元,法院判定賠償2萬餘元。

馬宇清法官表示,任何一個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都受法律保護,哪怕是犯罪嫌疑人。法律和道德在鼓勵公民見義勇為的同時,也保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利。(據南國早報 文字有改動)

老鼠過街人人喊打

那些年悲慘的賊們

2014年8月,廣西宜州市慶遠鎮六坡村,村民逮到兩名偷鴨少年。他們強迫兩人用嘴咬住鴨脖子,隨後又將兩隻鴨子的腳綁起來,加掛在兩人的脖子上,並罰他們跪在路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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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月,南寧北湖菜市有一名40歲左右的中年女子,其手腳被繩子捆綁在菜市門口動彈不得,身上還被貼了紙條寫著:“小偷偷豬肉偷羊肉”。這一事件在網上引發熱議,一些網友認為,小偷可恨,抓住之後應該從嚴處理;但也有人認為,以這種方式對待涉嫌偷肉的女子,確實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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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兩名男子在廣西恭城瑤族自治縣蓮花鎮偷狗時被村民發現。兩名偷狗者一人被村民打死,一人被打成重傷,兩人騎的摩托車也被村民燒燬。當地論壇曝光的現場圖片顯示,兩名偷狗者被扒光上衣。一名偷狗者雙手被反綁,身邊還有偷狗的弓弩;另一名偷狗者滿身是血,身上還撒有白色粉末狀物體。當地網友稱,有人在傷者的傷口上撒鹽。目前已有10人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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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有人駕車到村裡面偷狗,7名男子不急於報警,卻糾集起來對偷狗者進行圍追堵截,將對方車輛逼到翻車後將其控制,再對其拳打腳踢,最終導致對方死亡。2014年2月,邕寧區法院對這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件作出宣判,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梁某令、梁某穩、梁某日等7人5年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此前,7名被告人已共同向受害人家屬賠付各項經濟損失21萬元。

萌編:

任何事情都有一個”度“,哪怕是”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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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夜班綜合編輯

內容自南國早報、南寧晚報、廣西新聞網、上游新聞

圖片自網絡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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