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現實社會幸福感越來越低,家庭嚴重缺乏界限感是主因,認同嗎?

記錄魔都的幸福生活


我認為這種說法很有問題,何為家庭界限感過低?又怎麼影響幸福感?

首先提出這種問題的人,要把問題講清楚。是父母輩對自己的生活過多幹涉?還是婚姻裡另一半,窺探自己隱私?抑或兼有之?

一,父母輩喜歡干涉子女的生活的情況,歷來多見。這和中國人幾千年傳統是分不開的,尤其當今社會還加上了重要的經濟因素。

幾千年來中國人一直生活在農耕社會里,那種薪火相傳的精神從未斷過。總想著把一切都留給下一代,無論是財富還是經驗,那是一種洗腦交心式的傳承。和變化莫測的當今社會有很大的衝突,這就是所謂的代溝。我們要坦然面對它,在鴻溝上搭起橋樑,便於交流。這是新時代的我們必須要做到的,因為他們是出於愛和善意才會對我們指指點點的。

從經濟角度來說,經濟地位決定上層建築。如果你擁有完全自主的經濟能力,不須要父母的金錢接濟和免費勞務(帶孩子,打理家務。)等,甚至還能優待贍養他們。那你在家庭裡的地位,不言自明。但若做不到這些,在金錢和勞務上都依賴父母,又總想著當家長,這就是自尋煩惱了。甘蔗沒有兩頭甜,不可能既讓父母出錢出力,又不容他們多說幾句。

二,夫妻之間喜歡甚至固執的窺探對方隱私,例如翻看手機,乃至追問行蹤或跟蹤。這是其中一方,極度缺乏安全感和自信引起的。

這就要兩個人各自做自我檢討了。被窺探的一方,要看自己是否真的有什麼讓對方不放心的地方。是情感方面?還是經濟方面?

情感方面是否忽視了對方?因為工作忙,缺乏和對方的交流。那就要多擠出時間和對方相處,撫慰彼此的靈魂。或者從來沒有走進彼此的內心,甚至心中另有他人。那你們不如分開,不要再折磨彼此。

經濟方面的事,就關於私房錢的問題了[大笑]。存私房錢無非有幾個用途:1,用於交際,這可以和對方明說,交際對自己和家庭的重要性。當今社會每個人都不可能孤立的生活,缺乏和外界的交往是很悲哀的。2,用於賙濟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姐妹,這就要多和對方溝通了。不能為了原生家庭,毀了自己的小家,愚孝和“扶弟魔”都是不可取的。3,用於吃喝嫖賭等惡習,既然自己是賊,那就別怪警察盯著了。

其實當代人缺乏幸福感的原因,最主要的問題還不在什麼界限感的事,而在於全民的焦慮症。害怕在競爭中落敗,害怕輸給親朋同事,在人前失了面子。

可惜的是大家都忘了,日子過給自己的,別人怎麼看並沒有什麼了不起。地位高低,財富多寡,只要衣食無憂,有棲身之地就好。有好勝之心是好事,但要量力而行,切勿不擇手段,不然只會徒增煩惱和禍事。

有一句話:我們走的太遠,甚至忘了我們為什麼而出發。

用來與大家共同警醒。


比特精神


不敢斷言現實社會幸福感越來越低,因為沒有看到相應的統計數據。但是中國家庭的界限感嚴重缺失卻也是事實。

不談理論,先來看幾部電影:

《都挺好》中,蘇明玉的媽媽為了兒子而榨取了女兒的一切資源。後來明玉的爸爸,超級自私的蘇大強又各種作妖,給兒女帶來無窮的煩惱。

《歡樂頌》中的樊勝美是在上海打拼多年,又聰明又漂亮,能力出眾。但她卻被不學無術、惹是生非的哥哥拖累得苦不堪言,而心疼哥哥的媽媽反倒責怪她“心狠”。

《安家》中房似錦為弟弟支付20萬元的購房首付款後,不忍心兒子揹負30年的房貸的“極品媽媽”,又要房似錦湊齊100萬元,併為此大鬧一場。這個在房似錦成長過程中從未給予過溫暖母愛的“極品媽媽”,在房似錦工作以後卻屢次伸手要錢:你是我養大的,你就該給我們錢……

這些家長都是在孩子成長以後霸佔著孩子不放——這其實是界限感的一種缺失。

中國的家長之所以這樣做,有人認為是理所當然的,因為他們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無微不至的付出:從孩子一降生,父母就開始圍繞著孩子轉,傾其所有。然後是幼兒園、小學、中學、大學,以致到工作、結婚、生子。這期間孩子所有的活動,一日三餐、作業輔導、收拾房間、交結朋友、填報志願、選擇愛人……孩子的一切似乎都有父母參與,甚至是父母主導。

當孩子不樂意時,掛在家長嘴裡的話就是:“我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你好”。

這些,更是界限感的缺失。

而這樣做往往使孩子在該獨立的時候依然生活在父母的呵護下,並習以為常,其結果就是培養了一個個巨嬰。

無論是孩子成長過程中父母的溺愛,還是孩子成人以後父母對孩子的霸佔,都是家庭界限感的缺失。在這樣的環境中,孩子無法健康成長,家長也疲憊不堪,幸福感怎麼可能高呢。

很喜歡《目送》裡這樣一段話:“所謂父女母子一場,只不過意味著,你和他的緣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斷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你站在小路的這一端,看著他逐漸消失在小路轉彎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訴你:不必追。”

所謂的“漸行漸遠”,所謂的“不必追”,其實包含的要素就是——要有界限!

這樣說和中國的傳統上四世同堂的家庭幸福是有些不同,也許,我們的傳統應該增加一些新的色彩。


如是語文


你問的可真狠啊!我頭一回感覺答案好像很多可一要回答了又三回難回答。

我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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