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宣判兩起製售假冒名牌服裝案

4月10日,常熟法院在“4·26世界知識產權日”到來之際公開宣判兩起涉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兩名被告人吳某、杜某分別因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獲刑。

2018年4月至2019年8月間,被告人吳某未經註冊商標所有權人的許可,委託王某(另案處理)加工生產假冒“NIKE”“李寧”“BOY”等註冊商標的服裝後再通過微信銷售牟利。常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常熟市公安局分別對被告人吳某的倉庫進行檢查,現場查獲假冒“NIKE”“李寧”等註冊商標的服裝共計9000餘件,價值43萬餘元。

被告人杜某未經註冊商標所有權人的許可,通過微信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常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經營地點和倉庫進行檢查,現場查獲“NIKE”“Adidas”“Champion”等註冊商標的服飾共計5460件,價值32萬餘元。經註冊商標所有權人鑑定,上述被查獲的服裝均系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吳某未經註冊商標所有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被告人杜某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根據兩被告人相關量刑情節,一審判處被告人吳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28萬元,暫扣的假冒註冊商標服裝及吊牌、領標等服裝輔料,予以沒收並銷燬;判處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8萬元,暫扣的假冒註冊商標的服飾5580件,吊牌30200個予以沒收並銷燬。

據瞭解,常熟法院樹立最嚴格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理念,依法加大對製售假冒偽劣產品、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刑事打擊力度,2019年度共審結涉知識產權刑事案件20件,共判處各被告人、被告單位罰金982萬元;判處緩刑11人,實刑22人,其中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該庭堅持開展走訪調研重點企業、“送法進企業”普法講座等,結合審判工作實際,為企業提供有針對性的法律指導意見,推動企業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促進自主創新創業,服務和保障蘇州“開放再出發”。

因疫情防控需要,此次集中宣判採用遠程庭審,法院、檢察院、看守所三地通過網絡連線實現“三位一體”,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

吳皆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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