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出資通關祕籍

引言

股東的出資,是一個公司開始設立的基礎,那麼股東出資是不是就是大家簡單理解的隨便約定一個出資的金額,然後隨便什麼時間把錢給公司就搞定了呢?股東出資有哪些被大家忽略卻及其致命的風險、面對這些風險又應該如何處理呢?

股東出資通關秘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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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聊聊最常被忽略的幾種股東出資風險。

一、註冊資本越大越好?

從2014年開始,公司資本從原來的實繳制改成了現在的認繳制,對創業者來說很大限度的降低了一開始設立公司時的成本和壓力。通俗的講就是創始人可以先定一個註冊資本,然後在公司章程中設置一個合理的繳納期限,在最後期限到來前,一般是營業期限屆滿前,完成實繳到位即可。

這一下子很多公司的老闆覺得既然沒有強制要求必須馬上到位,我就把註冊資本搞得越大越好,這樣顯得公司實力雄厚,向銀行貸款或者和客戶對接的時候,都比較有底氣。甚至很多公司一上來註冊資本就是1000萬、2000萬,註冊資本的設定完全超出自己承受的限度,給自己帶來巨大的潛在風險,要知道,認繳不是不用繳,出來混遲早都要還的,況且在發生了特殊的情況下,這個認繳的期限也會加速到期,到時候全部都要股東自己買單。

二、抽逃、不按時、不足額出資沒事?

首先,大家一定要有根弦繃著,抽逃註冊資本這是紅線、底線,一定不要碰。錢的事有很多合理的解決方案,但是抽逃出資股東將面臨除了要補足出資,還要承擔利息等因抽逃出資給公司造成的損失,可謂是偷雞不成蝕把米。同時,如果公司章程約定的出資期限到了,但股東還完全出資或者沒有全部出資到位,那麼可能會被取消股東資格,一夜回到解放前。

三、只能用現金出資?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直白地講,當你不差錢的時候,現金出資是最清楚、最簡單的出資方式,也最不容易有爭議和糾紛。

但是他不是唯一的出資方式。其他知識產權等等都可以用來出資,但是提示大家,禁止股東以勞務出資,不能用我在公司打工,我拿我的勞務作為股東的出資,這是不行的!

四、只要自己出資到位,其他人和我無關?

實務中,大部分的公司股東都不太可能只有一個人,一般至少也是2個或者更多,那很多公司的創始人心裡就想了,我管不了別人,我就管我自己,我只要把我自己應當認繳的出資額出資到位,以後有啥事也不要找我,也不能找我。

那我們提示大家注意了,還真不僅僅是這樣!

如果自己出資到位了,但是一起設立公司的其他股東你的隊友他沒有完成出資義務,那麼公司的債權人可以要求你對其他股東的出資承擔連帶責任,說白了,遇到豬隊友,你要做好背鍋的心裡準備!


其次,我們再談談如何應對這些風險!

一、精打細算,選最合適的註冊資本

老闆們在註冊公司的時候,一定要充分考慮自己的資金實力、行業要求等等指標,合理量化認繳註冊資本金額的大小,兼顧公司發展需求和自己的資金承受能力。

如果現在的情況是,公司已經註冊完成且註冊資本搞得特別大,那麼經營的過程中就一定要加強內控合規,確保公司對外債務不失控。

二、出資程序一定要合法

從專業律師的角度,我們認為出資到位,至少包含兩層含義:1、金額到位;2、程序合規。

我們自己就經歷了很多真實的案例,客戶真的打錢了,不是沒打錢,但是沒打對,程序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出資程序,也可能被認定為註冊資本出資不實。

比如你是現金出資,那一定要由股東本人公對公轉賬,且用途註明是“投資款”或“出資款”、如果你是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出資,一定要經評估、過戶等等。

三、拒絕“豬隊友”

搞公司,從來不是一個人的戰鬥,一個好的隊友往往可以讓你事半功倍,但是一個豬隊友,往往能將公司搞死!

股東之間可能因出資不實需要對公司或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我們從多年實操的角度,建議大家選擇隊友的時候,可以考慮:1、業務和團隊的匹配程序;2、三觀是否一致;3、是否有相應償債能力;4、資金實力是否ok……,避免因同行的夥伴太坑,導致股東自己成了背鍋俠。

同時,事先去定製公司的章程、股東協議等關鍵文件和制度,當其他股東沒有履行出資義務,可以及時根據公司章程或股東會決議,將其除名,要求承擔違約責任等等,防患於未然!

以上,就是我們本期法商學院關於股東出資有哪些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進行股權出資的分享,全部都是實際操作的乾貨,各位股東可以迅速利用起來,確保前期出資無硬傷,後期出資無糾紛!


編輯 | 小美

圖 | 美談法律&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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