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太原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人均漲逾5%!已足額發放到位

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0〕45號),太原市對2019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進行了待遇調整。截至8月1日,調整後的養老金已全部足額髮放到位,惠及全市參保企業退休職工42萬人,人均增幅達5%以上,進一步提高了保障水平。

本次定額調整按每人每月增加53元計,掛鉤調整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1元計,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含冬季取暖補貼)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2019年12月31日年滿70週歲的退休人員等特殊群體享受傾斜調整政策。

  此次待遇調整時間緊、任務重,事關42萬退休人員切身利益。為確保待遇調整工作及時到位,把黨和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落到實處,太原充分發揮市級經辦機構在全市經辦服務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和對縣(市、區)級經辦機構業務指導作用,提前謀劃,精心組織,主要採取以下措施:一是精準比對。通過新舊系統對發放數據認真審核比對,對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在新舊系統中同時調待,統計測算金額數據確認等工作,人工逐一核對金額不一致的人員調待金額,確保發放無偏差、人員無遺漏;二是強化宣傳。在經辦服務大廳、微信公眾號均設置了退休待遇調整諮詢專欄,專人專崗負責,線下線上配合,24小時在線協調指導縣(市、區)調待工作,認真解答此次待遇調整中群眾關心的問題,確保政策看得懂、待遇算得清;三是發放到位。排除系統性錯誤後,在新系統中生成7月基本養老金支付計劃,並再次對數據信息進行了認真的核對校驗,確認無誤後按照程序將補發額隨同7月份基本養老金一併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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