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掃黑辦今年掛牌督辦111起大要案,引領全國萬起案件加快辦理!【決戰報道之一】

9月30日全國掃黑辦發佈消息,今年以來全國掃黑辦帶頭掛牌督辦111起大案要案,主任、副主任包案督辦30起,引領各級掃黑辦掛牌督辦,帶動全國萬起涉黑涉惡案件依法加快辦理,催發了強大的攻勢、優勢、聲勢。

包案督辦案件如何產生如此之大的影響,全國掃黑辦進行了詳細介紹。

包案督辦直指要案、重案、難案

——緊盯中央重視、群眾關注的“要案”。黑龍江哈爾濱於文波、楊光等4個黑惡組織壟斷當地供暖、市場等多個民生領域,200多名公職人員曾為其提供非法幫助。為要挾政府補貼供暖費差價,於文波在寒冬4次中斷6000住戶供暖,群眾3次封堵呼蘭河大橋請願。對此類“要案”,全國掃黑辦通過包案督辦,壓實責任,切實解決群眾所思所盼,把中央精神落實到每起案件辦理中。

全國掃黑辦今年掛牌督辦111起大要案,引領全國萬起案件加快辦理!【決戰報道之一】

6月30日,於文波被齊齊哈爾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緊盯情況複雜、任務艱鉅的“重案”。陝西葛七寶涉黑案有犯罪嫌疑人104人、涉嫌刑事犯罪近80起,查控涉案財產近千項、價值6億多元,辦案單位查清事實、調取證據、甄別財產等任務很重。對此類“重案”,全國掃黑辦通過包案督辦,靶向指導,幫助他們及時把準方向、解決問題,確保案件辦成鐵案。

——緊盯阻力較大、久攻不克的“難案”。河南“梁氏兄弟”涉黑組織盤踞三門峽市20餘年,利用家族勢力控制採礦等多個行業。主犯梁寶民曾長期在當地公安機關任職,“關係網”“利益鏈”盤根錯節。對此類“難案”,全國掃黑辦通過包案督辦,突破阻力,以霹靂手段揭開“蓋子”、挖出“根子”。

——“盡銳出戰”凝聚攻堅合力。針對涉黑惡案件大多在市縣辦理,有的辦案能力不夠問題,包案督辦組推動各地在省級層面集中精銳力量攻堅,打好殲滅仗。北京市密雲區高福新涉惡團伙主犯及其他2名重要團伙成員一度逃脫,歸案後仍拒不配合,案件一度陷入瓶頸。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全國掃黑辦主任陳一新包案督辦後,北京市政法與紀檢監察機關組織精幹力量同步上案,查清了高侵吞3億元國有、集體資產的事實,涉高案兩名正局級“保護傘”應聲落馬,立案查處涉案公職人員比包案前增加了6倍。

全國掃黑辦今年掛牌督辦111起大要案,引領全國萬起案件加快辦理!【決戰報道之一】

圖:陳一新在北京督辦高福新案。

——“打傘破網”清除辦案阻力。包案督辦組指導辦案單位全力“打傘破網”,以包案督辦的威力破除辦案的阻力。安徽“張氏兄弟”涉黑組織盤踞潁上縣20餘年,“張氏家族”有28人在市縣重要部門擔任公職,非法控制地產、建材等多個行業領域,新案、舊案、隱案疊加,暴力、軟暴力、公權力交織。中央組織部部務委員兼全國基層辦主任、全國掃黑辦副主任毛定之同志包案督辦後,指導辦案單位從張氏兩兄弟2012年違規提拔線索入手,推動打掉原縣委書記等25名“保護傘”。

——“以案促改”提升治理能力。領導包案督辦推動當地以案為鑑、舉一反三,堵住黑惡勢力滋生蔓延的監管漏洞。中央紀委常委、國家監委委員、全國掃黑辦副主任崔鵬包案督辦的江蘇徐州周化俠涉黑案,周化俠頂著全國三八紅旗手、市婦聯副主席、市政協委員等8個政治頭銜,長期實施“套路貸”等違法犯罪。包案督辦組推動徐州市對公職人員違規參與民間借貸問題開展專項清理整治,並出臺製度規範,進一步完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推薦提名和考察程序。

包案督辦催發了強大的攻勢、優勢、聲勢

——打出了逐個圍殲的決戰攻勢。各包案督辦組推動各地黨委主要負責同志將政治責任牢牢扛在肩上。甘肅省蘭州市榮一鍵涉黑組織20多年前曾涉11起命案,榮卻通過“保護傘”逃脫法律制裁。甘肅省委書記多次調研指導,推動案件一查到底。全國掃黑辦包案督辦帶動各地省級領導包案305起、市級領導包案1700餘起,形成攻城拔寨之勢。

——發揮了標杆示範的引領優勢。各包案督辦組密集調度、精準指導,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加快推動了存量案件依法辦結。截至8月底,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已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案件8543起,佔存量的96.1%;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涉黑涉惡案件3771起,佔存量的99.9%;各級法院判決涉黑涉惡案件6069起,佔存量的91.3%,為專項鬥爭奪取全勝奠定了堅實基礎。

——形成了震懾犯罪的浩大聲勢。包案督辦工作充分展示了黨中央除惡務盡的堅定決心,進一步凝聚了黨心民心。包案督辦組赴北京督辦高福新案消息發佈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網友紛紛留言點贊。全國掃黑辦每月召開一次新聞發佈會,發佈督辦案件20起,產生了強大的震懾效應。在領導包案督辦的高壓之下,河南“梁氏兄弟”、黑龍江範玉等一批涉黑大要案主犯陸續歸案,2000餘名涉黑涉惡逃犯投案自首。

全國掃黑辦今年掛牌督辦111起大要案,引領全國萬起案件加快辦理!【決戰報道之一】

圖:9月28日,全國掃黑辦舉行第5次掛牌督辦案件新聞發佈會。


(來源:中央政法委長安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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