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案紀實|“變態色魔”落網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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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案紀實|“變態色魔”落網記


夏季往往是強姦案的高發期,近些年,此類案件雖明顯減少,但並沒有絕跡。七年前,古冶區公安分局民警破獲的那起強姦、猥褻幼女系列案,至今仍記憶猶新。

那是2013年7月23日早7點鐘左右,古冶區南範各莊鎮某村10歲女孩小紅(化名)獨自一人從家中步行去附近不遠的某小區上暑假補習班。當她行至自家村北小馬路時,突然竄出一男子將其截住要求幫其推三輪車,隨後又持刀脅迫女孩到村子北邊一空房內將其性侵。

很快,這一案件在當地一傳十、十傳百地傳開了,一時間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的影響,同時也給這一帶村民帶來了恐慌。當時正值暑假,案發地一帶的小女孩都不敢單獨出門,假期住這一帶姥姥家的女孩也大都讓家長接走了。案發後,當地小學還通知家長,孩子出入必須由家長接送,各類補習班也不敢再辦了。頓時,群眾的安全感大打折扣。離案發地不遠的一個村子為了防止色狼進村,立馬籌措資金在村裡主要路口安裝上了攝像頭。

面對百姓的強烈呼聲和破案願望,分局領導對這起案件極為重視,局長孫曉忠立即上案調度指揮,並指令從刑偵大隊和當地派出所抽調精兵強將,由刑偵大隊長郝青松任組長,成立“7·23”強姦案專案組,即刻投入緊張的偵破。

劃定偵查範圍是偵破此案的關鍵。然而受害人因年齡太小,又一時受了驚嚇,除了能大概描述作案人的體貌特徵外,沒能提供其它有價值的線索。根據作案人對現場的熟悉程度,專案組將偵查範圍劃定在古冶區或與古冶搭界的縣區村莊及周邊廠企的打工人員中,重點是平時生活收入比較低、性格較內向、有性犯罪經歷的40歲左右的男子。偵查方向和範圍確定後,專案民警分成兩組展開偵查,一組由一名刑偵副大隊長帶隊,以案發地為中心,向四周輻射摸排,對周邊十幾個村逐村調查,對附近大小二十幾個廠子逐廠摸底,並要求寧慢勿漏,查一個排除一個。另一組由一名刑偵副大隊長帶隊,到分局所屬地處城鄉結合部的相關派出所,發動民警仔細摸排線索。同時,還深入到鄰縣區各派出所,直接參加所務會,通報案情,懇請協查,並隨時反饋情況。尤其對鄰近縣區的村莊符合特徵的打工人員,也作為調查對象逐人見面,做到定有據,否有理,將調查過的1000多人全部登記造冊。

摸排中,專案組發現,在2009年5月至8月間,當地範圍內也曾連續發生過5起同類案件,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也是以幹農活幫忙抬抬筐、撐撐口袋、推推車為由,趁機性侵幼女,但由於種種原因案子一直未破。專案組認定“7·23”強姦案與2009年那5起性侵幼女案很可能是同一人所為。於是,辦案人員果斷決定串併案偵查。與此同時,專案組還詳細聽取了當年接觸過那起系列案的民警提供的情況:2009年七、八月份的一天早晨7點多鐘,當地派出所兩名民警蹲守時,見一名嫌疑男子騎著摩托車從派出所門前的小馬路上出現,便立即追趕,該男子沿古範路往北跑,當追到某鋼廠附近時,該男子倉皇中摩托車倒在地上,他起身向東奔灤縣塔坨方向逃竄了。嫌疑男子丟下的摩托車車把上掛著一個紅色燒雞袋,裡邊有3個蘋果和一塊大餅。摩托車後托架上夾著一雙鞋,燒雞袋上印著“閆家燻雞扒雞”字樣。

循著這一線索,專案組馬上派員在四處攤點尋找這家賣燒雞的,結果發現某市場有這個攤點。經與攤主瞭解,這種燒雞比較便宜,購買人群以外來務工人員為主。從這個市場買燒雞,說明犯罪嫌疑人居住地離這裡不太遠,袋裡的大餅、蘋果很可能是打工人員帶的乾糧。專案組分析認定嫌疑人極有可能就是本區人,而且離該市場及發案地不會太遠。於是當機立斷,重新調整偵查範圍,以該市場為中心往外擴展,深入摸排,重點是市場以南周邊廠企的打工人員,偵查範圍在逐漸縮小。

為了動員全局民警參戰,多方提供線索,分局還在內部網上公佈了案情及犯罪嫌疑人的模擬畫像,偵查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著。功夫不負有心人,8月22日下午,專案組獲得一重要線索:11年前曾在當地某派出所實習過的分局法制大隊民警賈和凱從網上看到這起案件的案情及嫌疑人模擬畫像後,突然想起了某村的一個人。那是2002年,賈和凱實習時曾協助民警查處過一起強姦猥褻幼女案,並和民警一起抓到了犯罪嫌疑人,後來這人被判了刑。賈和凱說,假如那人如果仍在服刑,就證明他沒有作案時間,可以排除,否則他嫌疑很大。為了查個水落石出,小賈立刻給附近村一個朋友打電話瞭解那人的近況。

情況很快反饋回來,那男子姓吳,現已減刑出獄,恰好在案發地一帶某個廠子上班。賈和凱又通過查詢,證實此人在2009年初就已釋放,完全有作案時間。另外,從這人所住的村子到上班的廠子,案發地點剛好是他的必經之路。

職業的敏感使賈和凱立刻警覺起來,他認為此案的作案特徵與11年前犯罪嫌疑人吳某的作案手法極為相似:那時,吳某給本村賣飼料的打工,經常騎著三輪車或三馬子給各莊送化肥和飼料,曾多次在中午11點左右的放學時間或早晨上學時段,在野地或道邊,以招呼女孩過來給他推推車、幫幫忙為由將女孩騙到玉米地裡猥褻和強姦。如今這起案子的手法和目標都相同,小賈越琢磨,越覺得此人的疑點極大。他急忙調出了這人的照片,與模擬畫像認真比對,覺得鼻子、臉型及神態都比較像近。

小賈立刻將情況向法制大隊長鄭新華、教導員龔建武作了彙報。兩位素有經驗的領導聽了小賈的介紹,也反覆比對了吳某的照片和畫像,都覺得確實很像。鄭新華立即將這一情況向刑偵大隊領導及分局領導做了彙報。

專案組獲得這一重要線索後,刑偵大隊長郝青松當即派副大隊長王福強率員趕到吳某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調取了吳某的檔案。檔案顯示其身高、體態與受害人描述得很像。而且,此人在2002年因強姦、猥褻幼女被判刑8年,2009年1月釋放,而判決書上所描述的其作案手段與2009年發生的5起性侵幼女案也十分相似。


為了查個究竟,王福強又秘密通過村幹部瞭解到,吳某長期不在家,前些日子媳婦也被他打跑了,這無疑給抓捕帶來了難度。經再三打聽,村幹部又提供了一個情況,今年8月初,同村一個賣布頭的人曾在附近集上看見過他,當時問他幹啥去,他說在這兒修大車呢。這說明他並沒有遠離,或許在案發地周圍有落腳點。

22日當晚,分局領導聽取了專案組的緊急彙報,通過分析案情一致認為,2009年的5起性侵幼女案以及剛發的這起性侵案應該都是吳某所為。經查,吳某當時在一個小工廠上班,民警於是連夜與該廠負責人取得聯繫,得知吳某請假去盧龍老丈人家了,應該在第二天早上7點半來上班。於是,專案組做出了周密部署,張網以待。

23日一大早,廠內廠外以及吳某上班沿途各處都秘密部署了警力,伺機抓捕。不料,民警們一直蹲守到早上8點,吳某也沒有出現。專案組與工廠聯繫後,廠子負責人給吳某打電話,稱廠裡活兒多,讓他趕緊來上班。可是直到中午,吳某還是沒來。辦案民警安排廠子負責人再次給吳某打電話,催促他快來上班,吳某稱正在朋友家吃飯,說飯後馬上去上班。看來警方的行動並沒有驚動到他。中午1點多鐘,在快到廠子的路上,蹲守民警發現了一名騎摩托的黑瘦男子急駛而來。“就是他!”民警快速駕車上前將摩托車截停,吳某還沒有反應過來,民警便一擁而上,將其抓獲。

在審訊室,僅用了5分鐘,32歲的吳某就徹底繳械投降,如實交待了其7月23日強姦女孩小紅的全部作案經過。隨後,民警又步步緊逼併施以政策攻心,吳某又供認了其自2009年以來,強姦猥褻幼女,作案十餘起的犯罪事實。

很快,吳某就去了他應該去的地方。消息傳出,當地群眾拍手稱快。


(來源:“世界大案要案紀實”微信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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