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部門為啥非得用臨時工呢?正式招聘員工不好嗎?

農村人小商


詹sir觀點:使用臨時工(非在編)這種情況。一般常見在所謂的體制內: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國企。之所以使用臨時工

(更準確的應該叫:“非在編”)是有其背景和原因的,接下來讓我們瞭解一下。


一、體制內的用工制度

我們常說的體制內,指的是: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國企。在體制內用工,有一個很關鍵的詞叫做”編制“。

以前計劃經濟時代,什麼東西都有上級的安排,其中包括用人用工的安排,於是就產生了”編制“這個東西,那個時候是沒有臨時工這麼一說的。機關單位有公務員編制,事業單位有事業編制,國企有正式工編制

現在機關單位的公務員逢進必考,通過了考試方能進入公務員隊伍。而事業單位的事業編制現在也有了很大的變化,進行了比較大的改革。部分事業單位已經改制成企業,用工也採用了合同制用工。而國企還沿用了之前的行政級別,依然保留了正式工編制,雖然說形式上都是合同制用工,但是還是有正式工和臨時工(非在編)的區別。


二、為什麼要使用臨時工(非在編)

之所以要使用臨時工(非在編),是因為工作需要增加人手,但是用人單位已經沒有編制名額,那就不能招聘正式工,因為編制名額一直都是稀缺的。那沒有編制名額了又需要用人怎麼辦,於是就產生了一種過渡方式,那就是聘用臨時工(非在編),而且使用費用開支比正式工要低。

說是臨時工(非在編)也區別於一般我們認為的臨時工。體制內的使用臨時工(非在編)一樣需要簽訂勞動合同,而一般認為的臨時工是計時計酬制或者臨時僱用的人員。舉例說明,正式民警是公務員編制,輔警就是臨時工(非在編)。

臨時工的聘用和使用方式也有區別。有些是直接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有些是與勞務公司簽訂合同,並被派遣到用人單位工作。兩種方式各有優缺,具體要看用人單位的要求。

這種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體制內用人單位的用工問題。但是因為存在一定的弊端,也產生了一些負面的問題,

比如說正式工與臨時工(非在編)同工不同酬的情況,比如說經常見報道出了問題就找臨時工的情況。


三、臨時工(非在編)與正式工的區別

在事業單位、國企裡面,有編制的正式工和臨時工(非在編),差別比較明顯。正式工可以晉升,可以有高工資,可以拿高獎金。臨時工(非在編),可能做著同樣的工作,但是卻拿不到那麼高的福利。導致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就是企業行政化,正式工有著天然的優越性。

正式工與臨時工(非在編)區別一是待遇相差大,前者優後者劣:二是工作穩定性不同,前者相對穩定後者穩定性差。

正因為有這樣的一個區別。所以人人擠破腦袋都想成為正式編制的職工。目前國家有關部門已經注意到這兩者間同工不同酬的情況,相繼出臺了相關法規,力爭實現同工同酬,保障臨時工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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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教練詹sir


不能叫臨時工,臨時工的定義是每天工作不超過4小時,每週不超過22小時的。現在企業僱傭的其實是勞務工,勞務工沒有這個限制,很多勞務工和勞務公司籤的都是長期合同。


葉蟬135


使用臨時工能規避很多安全和責任問題,及大減少用工成本,因為臨時工費用不及正式工收入一半甚至更低,最大化剝削剩餘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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