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後統一調配崗位!2020年,浙江要定向培養這三類教師

近日,記者從浙江省教育廳獲悉,為進一步解決我省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短板問題,經研究,決定2020年繼續開展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工作——

培養類別

小學全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面向全省實施,各市、縣(市、區)均可申報。

培養高校為:杭州師範大學、浙江海洋大學、湖州師範學院、台州學院、溫州大學、衢州學院、麗水學院。

中學緊缺學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僅面向26個加快發展縣(即原省政 府確定的經濟欠發達縣)和5個海島縣(市、區)實施。

高中教師培養高校為:浙江師範大學;初中教師培養高校為:杭州師範大學。

高中“雙學科”複合型教師定向培養計劃面向全省實施,各市、縣(市、區)均可申報。包括:

1.高中地理科學(複合**政治教育),培養高校為:浙江師範大學。

2.高中物理學(複合教育技術學),培養高校為:杭州師範大學。

申報要求

教師定向培養需求須以縣級及以上人民政 府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省教育廳申報,要求明確學科、數量、生源地要求及培養高校意向等信息,其中藝術類、體育類專業不接收定向培養需求;生源一般為本省設區市範圍,有特殊需要經批准可定向到縣(市、區)。各地要結合往年定向培養招錄情況及本地生源實際,科學合理制定培養需求。

2020年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及培養高校由省教育廳根據教育部下達的2020年高校招生計劃情況,結合各地實際需求統籌安排,以正式下達的高校招生計劃為準。

招生與招聘

定向培養招生堅持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原則。定向培養招生工作中有關招生信息發佈、考生志願填報、面試與公示辦法、協議簽訂、錄取與備案等要求,均參照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於開展“雙學科”複合型高中教師培養試點工作的通知》(浙教師〔2018〕23號)精神實施。其中考生填報志願時,只能在第一院校志願的第一專業志願填報,否則志願無效。

招生錄取期間的各個環節時間緊、任務重,請各有關市、縣(市、區)教育部門根據省教育考試院公佈的招生錄取時間科學設置,提前公告,特別要提醒考生在面試期間不要外出,並保持聯繫方式暢通。

教師定向培養採用承擔師範生培養任務的高校與用人單位共同制定培養方案、聯合培養、定向就業的模式。

培養經費

錄取考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原則上由市、縣(市、區)財政給予全額或部分補助,可採用入學時由學生繳納、畢業到崗後補償等形式落實。具體支付方式應在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書中明確。

就業政 策

參照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公費教育師範畢業生有編有崗的政 策精神,畢業後由當地教育局按照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統一調配到具有事業編制的中小學教師崗位任教。

組織保障

各有關市、縣(市、區)教育部門要在當地人民政 府的統一領導下,協調人事、財政、編辦等相關部門制訂教師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政 策保障措施,並根據當地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實際,與培養高校共同認真研究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共同組織、共同實施。同時要提前做好招生錄取的宣傳工作,嚴肅招生紀律,嚴格執行招生錄取有關規定和程序,確保招生的公平、公正和公開,確保2020年教師定向培養招生工作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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