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2萬餘元網購41件象牙製品 獲刑八個月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4月22日訊(全媒體記者 劉樹源 通訊員 鍾建林)今日上午, 芙蓉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易某涉嫌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一案。

女子2萬餘元網購41件象牙製品 獲刑八個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上半年開始,被告人易某陸續通過微信與他人聯繫購買象牙製品飾件,放置在位於芙蓉區荷花園街道某小區的自家門店內準備對外出售。2019年5月22日,長沙海關緝私局根據線索,在易某處查獲41件疑似象牙製品物件。經鑑定,上述物品中24件檢材及3件檢材部分材質為現代象象牙,淨重0.6045千克,價值人民幣25187.70元。

公訴機關認為,易某違反國家野生動物保護相關法律規定,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其行為構成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提請法院依法判處。

法庭上,被告人易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實及所舉證據均無異議,並表示認罪認罰。

經審理,芙蓉區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易某犯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並處罰金一萬元;扣押的象牙製品予以沒收,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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