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為全資子公司融資提供擔保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732證券簡稱:泰禾集團公告編號:2020-017號

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為全資子公司融資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風險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100%;對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單位擔保金額超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50%;敬請廣大投資者充分關注擔保風險。

一、擔保情況概述

為滿足經營需要,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務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南京華譽悅港置業有限公司擬作為共同還款人,接受四川信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信託”)提供的39.95億元貸款,用於項目開發建設,作為擔保方,由公司為上述貸款全部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期限不超過8年。

公司分別於2020年1月21日、2020年2月11日召開的第九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及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未來十二個月對外擔保預計情況的議案》(詳見公司2020-003號、2020-009號公告),預計未來十二個月對控股子公司的新增擔保總額度為672億元,其中,對資產負債率為70%以上的子公司新增擔保總額度為629億元,目前已使用額度39.95億元(含本次的擔保額度39.95億元),剩餘新增擔保額度為589.05億元。

上述擔保在已授權預計擔保額度內,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公司經營層已在股東大會的授權範圍內作出決策。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名稱:上海務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區滬青平公路9565號1幢2層T區216室

法定代表人:王哲

註冊資本:8,800萬元人民幣

成立日期:2016年2月19日

經營範圍:投資管理,倉儲服務(除危險化學品),貨運代理(除危險化學品),網絡科技、農業科技專業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煤炭經營,銷售食用農產品(不含生豬產品)、飼料、食品添加劑、金屬材料、礦產品(除專控)、化工產品及原料(除危險化學品、監控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製毒化學品)、能源設備、機械設備、機電設備、電梯及配件、建材、五金交電、服裝服飾、針紡織品、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體育用品及器材、電子產品、苗木、花卉,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股權結構:

與上市公司關係:為公司全資子公司

經營狀況:

單位:人民幣萬元

經核查,被擔保方上海務彤信用狀況良好,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2、名稱:福州泰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樓區湖東路43號奧林匹克教學樓七層

法定代表人:楊家勇

註冊資本:50,000萬元人民幣

成立日期:2003年7月12日

經營範圍:房地產開發、銷售;建築材料批發、代購代銷;室內外設計、裝飾裝修;建築、市政綠化、園林景觀的設計;建築工程技術、園林綠化工程技術、室內設計、勞務信息、企業管理、企業營銷、人力資源信息、酒店管理、財務信息的諮詢。

經核查,被擔保方福州泰禾信用狀況良好,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3、名稱:南京華譽悅港置業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秦淮區正學路1號(南京晨光1865創意產業園B9幢三樓)

法定代表人:劉百吉

註冊資本:8,800萬元人民幣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9日

經營範圍:在經批准受讓的編號為NO.2013G47地塊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自有房屋租賃;物業管理;停車場管理服務及相關配套服務;設計諮詢服務、房地產信息諮詢、普通貨物倉儲服務、廣告發布服務、房地產中介服務、工程管理服務、企業管理服務。

經核查,被擔保方南京華譽信用狀況良好,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被擔保人:上海務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南京華譽悅港置業有限公司作為共同還款人

擔保人: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擔保額度:39.95億元本金及其利息、其他應付款項

擔保期限:不超過8年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四、提供擔保的原因

公司為下屬公司提供擔保是為了滿足其資金需求,融資主要用於下屬公司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建設,被擔保公司所開發項目前景良好,擔保風險可控,為其擔保符合公司整體利益。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實際對外擔保餘額為7,568,052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的410.00%。其中,對參股公司實際擔保289,044萬元,其餘均為對全資、控股子公司的擔保以及全資、控股子公司之間提供的擔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擔保的情況。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2、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特此公告。

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八日

證券代碼:000732證券簡稱:泰禾集團公告編號:2020-018號

債券代碼:112394債券簡稱:16泰禾02

債券代碼:112395債券簡稱:16泰禾03

債券代碼:114205債券簡稱:17泰禾01

債券代碼:114219債券簡稱:17泰禾02

債券代碼:114357債券簡稱:18泰禾01

債券代碼:114373債券簡稱:18泰禾02

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

一、本次訴訟的基本情況

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資訊網等指定媒體披露了《重大訴訟公告》,因票據糾紛事項,康佳商業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佳商業保理”)向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提起了訴訟,訴訟請求被告支付商業承兌匯票金額5,000萬元人民幣以及到期後的利息67.67萬元人民幣等(公告編號:2019-047號)。

二、本次訴訟的進展情況

公司於近日收到了針對上述案件的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書》((2019)閩02民初60號之四)及康佳商業保理的《民事上訴狀》。

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公司與康佳商業保理的票據糾紛事項作出了裁定,裁定內容為:駁回原告康佳商業保理的起訴,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交上訴狀,並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

上述裁定作出後,康佳商業保理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上訴請求為:請求裁定撤銷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2019)閩02民初60號之四),指令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繼續審理本案。

因訴訟所涉商業承兌匯票的出具人福州泰佳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佳實業”)已將對應商票備付金全額支付給本公司,預計上述裁定及上訴事項不會對公司當期利潤產生影響。公司將對案件進展情況保持關注,及時履行披露義務。

三、本次訴訟的相關情況說明

本次訴訟所涉事項為公司原全資子公司泰佳實業的商票糾紛事項(詳見公司2019-047號公告),涉案共8起,除本公告所述案件外,其他案件的單個案件涉案商票金額為600萬元至3,000萬元不等,所有相關案件涉案商票金額合計1.57億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涉及訴訟的8起案件均已進入二審階段,除前述康佳商業保理案件以及TCL商業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案件外,其他案件均已完成結案,根據已生效司法文書結果,公司應付金額本息合計約1億元,對應的商票本金金額0.91億元。因涉及到未由泰佳實業收回的由本公司承兌的匯票金額共計1.67億元,在泰佳實業股權轉讓完成後,在股權交易對價外,泰佳實業已將對應商票備付金全額支付給本公司,相關案件的執行不會對公司造成損失,公司未計提預計負債。該系列訴訟事項對公司生產經營及償債能力無重大影響。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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