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職答題|人生可能本就如此,帶著遺憾去尋找真諦

文職答題|人生可能本就如此,帶著遺憾去尋找真諦

1.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A.人民法院調解好的離婚案件,可以不製作調解書

B.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增加了“公益訴訟”的內容

C.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所在社區可推薦公民作為訴訟代理人

D.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採取傳真的方式送達判決書

2.在一起民事侵權案件中,當事人提起上訴時( )。

A.只能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

B.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

C.由第二審人民法院接收上訴狀,然後移交給原審人民法院

D.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接收上訴狀,第二審法院不接收上訴狀

3.給付之訴是指對被告享有給付請求權的原告要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向自己履行一定給付義務的民事訴訟請求。確認之訴是指原告要求法院確認其所主張的法律關係存在或不存在的民事訴訟請求。確認之訴與給付之訴的區別在於:當事人只要求人民法院確認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法律關係的存在狀態,並不直接要求人民法院判令某種給付。根據上述定義,下列各項中屬於確認之訴的是( )。

A.劉某多次在公開場合聲稱趙某的學術論文有多處抄襲,趙某找到劉某理論,並要求其賠禮道歉,被劉某拒絕。趙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劉某停止侵害,賠禮道歉

B. 王女士為了侄子能夠就近上學,將自己出資購買的房屋登記在哥哥名下,哥哥起訴離婚時,將該房屋列為婚後財產,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自己為房屋所有權人

C.周女士婚後經常與丈夫發生爭吵,嚴重影響了兩人的感情,遂提出要與丈夫離婚,丈夫表示不同意。周女士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二人的婚姻關係

D. 張醫生在兒科病房的走廊處發現一身患重病的嬰兒被父母拋棄,張醫生找到嬰兒的父母,但父母仍舊拒絕撫養嬰兒,張醫生以遺棄罪將嬰兒父母告上法院

4.行政機關作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根據民事訴訟的規定,向申請人送達的方式有( )。

A.直接送達

B.留置送達

C.委託送達

D.郵寄送達

5.( )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民事>訴訟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A.基層人民法院

B.中級人民法院

C.高級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解析】

1.答案: D

解析: 《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中規定: 第八十四條 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 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五條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 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關於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可以接受當事人委託作為訴訟代理人。 第八十七條 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採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除外。 採用前款方式送達的,以傳真、電子郵件等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為送達日期。故D項錯誤。

2.答案: B

解析:

《民事訴訟法》第149條規定: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故正確答案為B。

3.答案: B

解析: 確認之訴是指要求法院確認法律關係存在或不存在,要求人民法院確認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法律關係的存在狀態。A項中要求劉某停止侵害,不屬於確認之訴;B項中王女士主張對房屋的所有權,也就是確認自己對房屋的所有權,屬於確認之訴;C項中周女士要求解除婚姻關係,屬於變更之訴;D項中也不屬於變更之訴。因此本題答案為B選項。

4.答案: ABCD

解析: 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七章規定,送達一般有六種方式:一是直接送達。二是留置送達。三是委託送達。四是郵寄送達。五是轉交送達。六是公告送達。因此,本題選擇ABCD項

5.答案: A

解析: 《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民事訴訟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本題選擇A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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