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軍校考生畢業分配(現役士兵)


​2020年軍校考生畢業分配(現役士兵)

現役士兵軍考畢業分配與地方高中畢業生考入軍訓的生長幹部生基本相同,但入學前曾擔任班長、副班長已滿1年以上,且組織管理能力較強的初級指揮院校畢業學員,畢業後即可定位,不安排鍛鍊期。

  1、畢業學員實行計劃分配。分配的總原則是按需補充、面向基層、專業對口、合理使用。畢業學員要按照專業和培養目標進行分配,培養院校根據教學工作的需要,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可以適當選留適合做教學和科研工作的畢業學員,除培養目標是機關業務的外,畢業學員不直接分配到機關工作。

  2、學員畢業後是擔任現役軍(警)官還是文職幹部,主要根據所分配的工作單位的性質和從事的實際工作崗位來確定。工作單位及實際崗位屬於現役軍(警)官範圍的,任命為現役軍(警)官後,即按規定授予軍銜;工作單位及實際崗位屬於文職幹部範圍的,即任命為文職幹部。在一般情況下,分配到基層部隊任職的都被任命為現役軍(警)官;分配到院校、醫院、科研等單位並從事教學(軍事專業教學除外)醫療、科研等工作的,大部分任命為文職幹部。

  3、軍校學員畢業後,即享受軍隊幹部待遇。但分配到部隊後,還要實行見習期或鍛鍊期制度。其中,初級指揮院校畢業的學員,不實行見習期,但要安排半年左右的鍛鍊期;其餘學員均安排一年見習期。實行鍛鍊期的畢業學員,鍛鍊期滿考核合格的,任職時間從畢業之日算起,延長鍛鍊期的,任職時間從延長期滿之日算起;實行見習期的學員,見習期滿考核合格的,任職時間從見習期滿算起,延長見習期的,任職時間從延長期滿之日算起。畢業學員的任職或鍛鍊工作,由團(支隊)以上單位政治機關組織實施,其方式除將學員分配到工作崗位跟班見習外,還可組織他們進行上崗前培訓、補差訓練以及有關業務培訓。

  4、收單位根據院校意見審核後授銜。實行見習期的畢業學員,待見習期滿後,由所在單位下達授銜命令,授銜時間從見習期滿之日算起;延長見習期的,授銜時間從延長期滿後算起。不實行見習期而實行鍛鍊期的畢業學員,鍛鍊期滿合格後,下達授銜命令,授銜時間從當年6月30日算起;延長鍛鍊期的,授銜時間從延長期算起。院校對畢業學員提出授銜意見後,如該畢業學員分配到編制為文職幹部的崗位工作,則不予授銜。

  5、畢業學員分配到現役軍(警)官崗位的定職、定級及定銜標準。初級指揮專業畢業的學員:大學專科畢業生定正排職,授少尉軍(警)銜,特別優秀的可授中尉軍(警)銜;大學本科畢業生定副連職,授中尉軍(警)銜。工程技術專業畢業學員:大學專科畢業生定專業技術14級,授專業技術少尉軍(警)銜,特別優秀的可授專業技術中尉軍(警)銜。大學本科畢業生定專業技術13級,授專業技術中尉軍(警)銜。工程技術專業的畢業學員,因工作需要,由組織決定調整到基層指揮崗位者,其定職、授銜和確定職務薪金標準,與初級指揮院校畢業的學員相同。學員在畢業時,由院校按規定定職、定級,學員在部隊見習或鍛鍊期滿後,由所在部隊按規定授予軍(警)銜。

  6、畢業學員分配到文職幹部崗位的定級標準。大學專科畢業生,一般的定為專業技術14級,文職幹部級9級;大學本科畢業生,一般定為專業技術13級,文職幹部級8級。

  7、軍隊(武警)院校畢業的學員,經培養院校批准,每年可有少量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本校或其他軍隊(武警)院校以及軍隊科研單位的研究生,一經錄取,即享受幹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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