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交易所产品备案必备条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办公室近日下发了《关于三年攻坚期间地方交易场所清理整顿有关问题的通知》(清整办函【2019】35号,以下简称“35号文”),与2018年年底下发的《关于稳妥处置地方交易场所遗留问题和风险的意见》(清整联办【2018】2号文,以下简称“2号文”),为今后地方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以下简称金交所)的规范发展和清理整顿提出了方向性、原则性的要求,整个监管框架更加明确,预示着金交所强监管时代的正式来临。

35号文进一步突出了联席会议的核心主导地位,使得地方交易场所的监管架构更加清晰,定位更加明确,现阶段意义重大,弥补了以往交易场所顶层设计的缺失,对金交所的影响更为明显,主要体现为:

1、提出地方交易场所的总体规划原则,明确了方案报批程序;

2、直面交易场所撤销关闭、整合新设、批筹开业、恢复交易这四个关乎交易场所生死存亡的问题,提出程序性审批要求;

3、重申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的业务范围,提出建设拟交易产品性质论证机制,明确了产品创新论证和认定程序;

4、强调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存量风险化解的方案要求,明确了时间节点和方案报送流程;

5、建立交易场所信息数据的报送机制。

由于联席会议不代替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的监管职责,故地方交易场所仍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监管,职能一般交由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使,包括统计监测、违规处理和风险处置等工作。。


金融资产交易所产品备案必备条件


定向融资计划特点列举:

A:采用备案制;

B:直接融资方式;

C:采用非公开的方式募集,每次备案的私募债券投资者人数不超过200人;

D:采用合格投资者制度,目前要求自然人投资者提供100万元金融资产证明;

E:可分次备案分期发行,投资者认购金额可以低于100万元,一般20万起投;

F:方案设计灵活,可做结构化设计,可附选择权等;

G:要求发行人提供一定的内外部增新措施;

H:债券存续期间有适当的信息披露要求;

I:交易功能:投资者在债券存续期间可以通过金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转让。

定向融 资模式有三方面特点:

第一是,架构清晰简单,主要是四方主体,融资方、担保方、管理机构、备案机构。

第二是,操作灵活便捷,以融资方作为投资标的,投资款项直接打入融 资方指定账户。(注:场外模式)

第三是,风控管理容易,风控核心在于融资方资信情况,基于融资方情况构建风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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