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庆元出台《支持旅游企业共渡难关的八条激励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丽水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应对疫情支持旅游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一条措施>的通知》(丽文广旅体〔2020〕4号)精神,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经研究决定设立疫后旅游行业重振专项经费500万元,用于旅游行业发展奖励补助(资金在2020年旅游发展专项中列支)。

减免租金

旅行社地接奖励

免景区门票

……

一起看看都有哪些优惠政策吧!

减免租金为落实县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相关政策,对承租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的文化旅游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免收租金3个月。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小微企业,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适当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

阶段性调整地接奖励政策为鼓励旅行社疫后开拓旅游市场的积极性,阶段性调整地接奖励政策:(一)过夜游在原有地接奖励基础上增加30%补助:自国家文旅部、省文旅厅通知恢复组接团之日起至8月31日,旅行社组织旅游团队到我县旅游,在我县住宿1晚以上,游览县内1个以上收费旅游景区,过夜游地接奖励在原有基础上增加30%,过夜游申报起点200人次。(二)2020年9月1日起,按照原政策庆政办发﹝2017﹞89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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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补专职导游员生活保障

为落实国家文旅部关于保持导游队伍稳定的精神,对2020年二季度本县旅行社在册的一线专职导游员,按照丽水市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的20%,补贴3个月,合计一次性补贴1000元/人。同时,结合文旅市场新变化,适应新常态,开展从业培训、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营销推广

成立“庆元文旅市场振兴联盟”,鼓励文化旅游企业抱团整合优质资源,推出系列优惠政策和特色旅游组合产品。鼓励联盟单位开展市场推广,鼓励旅游企业开展有影响力的市场宣传推广活动,对赴县外进行庆元文化旅游宣传推介,经庆元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审核同意的,予以营销费用5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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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文旅消费内涵

推动演艺、非遗项目和文物资源等文化资源与旅游产业的融合,重点培育文化创意、红色旅游、农事体验、运动休闲、康体养生等“文化和旅游+”新业态特色文旅产品,加快推进旅游文创产品、非遗项目等文化旅游资源联姻旅游企业,加速“菇民戏”“香菇功夫”“廊桥技艺”“百县千碗?庆元味道”与景区(点)、主题特色餐饮酒店等的合作,丰富文旅消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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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A级景区免费游2020年6月30日前,庆元所有收费A级景区向全国游客免门票,免门票人数纳入旅行社地接奖励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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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风景免费游

2020年12月31日前,庆元所有收费A级景区向全国医务人员及其家属免门票。免门票人数纳入旅行社地接奖励人数。

丽水市庆元出台《支持旅游企业共渡难关的八条激励措施》

注: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有效,适用于庆元县。政策执行期内,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政策与本细则重复的,企业可就高就优选择,但不重复享受。本细则由庆元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庆元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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