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的佣金收入如何計繳個人所得稅?

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的佣金收入如何計繳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第三條規定,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屬於勞務報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稅的收入減除20%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收入額減去展業成本以及附加稅費後,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展業成本按照收入額的25%計算。

扣繳義務人向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支付佣金收入時,應按照《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規定的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

計算公式為: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額-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其他扣除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式中,累計收入額=本期收入額+上期累計收入額;本期收入額=本期收入-本期費用-本期免稅收入;本期費用=本期收入×20%;累計其他扣除=累計展業成本+累計附加稅費+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累計展業成本=(本期收入-費用)×25%+上期累計展業成本;累計減除費用=5000×本年度在本單位的實際任職月份數。

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的佣金收入如何計繳個人所得稅?

【案例】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佣金收入的個人所得稅處理

藍天公司職員趙麗於2019年1月從白雲保險公司取得不含稅銷售保險佣金收入10000元,2月取得不含稅銷售保險佣金收入30000元。假設不考慮其他條件及其他稅費,請問,白雲保險公司應如何預扣預繳趙麗的個人所得稅?

1. 2019年1月,白雲保險公司應預扣預繳稅額的計算:

本期收入額=10000-10000×20%=8000元

累計收入額=8000+0=8000元

累計減除費用=5000×1=5000元

累計其他扣除=8000×25%=2000元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8000-5000-2000=1000元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1000×3%=30元

2. 2019年2月,白雲保險公司應預扣預繳稅額的計算:

本期收入額=30000-30000×20%=24000元

累計收入額=24000+8000=32000元

累計減除費用=5000×2=10000元

累計其他扣除=24000×25%+2000=8000元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32000-10000-8000=14000元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14000×3%-30=3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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