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关于溆浦县金宇生态家庭农场年出栏8000头生猪养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

溆浦县金宇生态家庭农场:

你场呈报的《溆浦县金宇生态家庭农场年出栏8000头生猪养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同意你场在溆浦县桥江镇大湾村实施本项目。本项目属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 7330 ㎡(全部租赁溆浦县桥江镇大湾村村民山地),总建筑面积约 6000 平方米,引进能繁母猪、公种猪,采取人工授精方式自繁自育,每年 2 个育肥养殖周期,存栏育肥猪 4081 头(仔猪育肥成活率按照98%计算),年出栏商品猪 8000 头,项目总投资700万元。

二,该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议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须报我局,并将编制的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报我局备案。

三、在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

2、加强废水管理,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猪舍废水经密闭管道输送至集污池收集沉淀后,池底积粪经固液分离后送干粪暂存间,废水经水泵、密闭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站(接触氧化+厌氧发酵工艺)处理后沼液作北面溆浦湘田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果园浇灌肥,全部消纳。

3、加强废气管理,密闭猪舍并安置通风设备,半漏缝地板清粪工艺、湿帘风冷机器喷淋除臭、定期喷洒除臭剂等综合除臭措施,预先固液分离,半封闭式厂棚,喷洒生物除臭剂;场内沼液储存池除打捞口外其余封闭,排口喷洒生物除臭剂,场界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 “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场界排放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饲料残渣、猪粪、沼渣采取干清粪工艺+固液分离,收集至干粪暂存间(180㎡采取防雨、防渗、防流失),外售作农肥;病死猪、母猪分娩胎设置专门的无害化冷库(50m³ ),送溆浦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加强噪声管理,猪舍全封闭,猪舍设置隔声墙、设备置于设备房内,设备加装减震垫,风机加装消声器,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标准。

四、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项目竣工须报我局,自行组织验收,将相关验收资料报环保局监察大队备案。

五、《报告书》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六、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应依法办理完善相关部门手续。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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