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撈火鍋被吃出老鼠?索賠500萬!

海底撈火鍋被吃出老鼠?索賠500萬!

近日,在北京豐臺區海底撈火鍋馬家堡店,有一男顧客在用餐時稱“火鍋中有老鼠”並拍下視頻,以此向海底撈店提出500萬賠償,該店工作人員報警。經警方調查,該男顧客涉嫌敲詐勒索,目前已被刑拘。

11月13日,在海底撈火鍋馬家堡店,一男子在用餐時一邊拍攝視頻一邊說:“看,吃出了小老鼠崽,這就是海底撈,上市公司火鍋,吃了想吐,還沒吃完呢。”視頻中可以看到桌上的盤子裡有一隻被撈出來的老鼠幼崽。隨後,該男子叫來服務員並向餐廳索要500萬元的賠償,要不然就把視頻發佈到網上,店方人員詢問老鼠來源,男子稱是在湯鍋裡撈出來的,店方人員覺得蹊蹺,於是報警,北京警方趕到後將監控錄像和用餐男子帶至派出所。

11月21日,豐臺公安分局官方微博發佈情況通報:2018年11月15日,豐臺公安分局馬家堡派出所接到轄區某餐廳工作人員報警稱,被顧客以“在火鍋中發現死老鼠” 為由進行鉅額勒索。警方經過詢問證人、調取監控錄像、獲取第三方專業機構出具的鑑定報告等調查工作,初步證實:郭某(男,40歲,河南省新蔡縣人)於11月13日18時許,到該餐廳就餐期間,將事先準備好的死老鼠放進火鍋內,並以此為由向店方索取500萬元的高額賠償。經審查,郭某對其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郭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已被豐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工作中。最後豐臺警方提醒:“自己往火鍋里加一隻老鼠要不來500萬,不過可以管警察叔叔要個刑拘。"

海底撈火鍋被吃出老鼠?索賠500萬!

11月21日下午,海底撈官方微博也發佈關於此事的聲明。《關於海底撈北京馬家堡店顧客投放異物的說明》稱,經門店自查,排除出現異物的可能,向北京市公安局豐臺分局馬家堡派出所報警,同時上報北京市豐臺區視頻藥店監督管理局。經警方經調查,該男子涉敲詐勒索已被刑事拘留。

海底撈火鍋被吃出老鼠?索賠500萬!

“求真欄目”提醒,此次郭姓男子被判故意敲詐勒索,已屬於刑事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4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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