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漁
<strong>業務是誰辦理的,那責任就在誰,這是毋庸置疑的,但銀行本身存在失察職責,跟被匯款者沒有關係。
有一句話說得非常,誰都要為自己所犯下的過錯去買單,哪怕這個單買不起。
500元錢匯成500W,實在想象不出,究竟怎樣的粗心大意馬虎才能夠造成這樣的疏忽。
在現實生活中根本不可能,就算可能,也太那個什麼了。
匯款錯了應該當天就能查詢出不對勁,從而立馬凍結賬戶,立馬跟本人取得聯繫,協商問題如何解決。
那可是500萬,銀行肯定每天都會有檢查什麼的,怎麼可能讓這筆鉅款三天後才知道。
言歸正傳,責任辦理業務的職員有,銀行本身也有。
但被匯款者沒有任何責任,自己什麼都做,又不是自己刀架在對方脖子上,讓別人給自己匯款的。
既然如此,揮霍完了還能怎麼辦?
……
還有,明天我去銀行存500元,希望也能給我匯成500萬。
那我是不是可以不用上班了?
我應該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