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團中央:95%的美國人確實沒覺醒,他們不配活著”?假的!

來源:江蘇網警


近日,網上流傳一張圖片,圖片內容是一條賬號名為“共青團中央”的知乎問答,文中有“95%的美國人確實沒覺醒,他們不配活著。”等言語。


4月19日,網友@王憐花發表的一條微博貼出了該圖片,該條微博在網上熱傳。網友截圖顯示,這條微博至少獲五千餘次轉發


“共青團中央:95%的美國人確實沒覺醒,他們不配活著”?假的!


微博網友@吳知山 爆料,目前能找到的在微博上最早傳播造謠圖的人@良民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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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網友@良民1915 目前已改名為@良民1892。


“共青團中央:95%的美國人確實沒覺醒,他們不配活著”?假的!


昨晚,(4月19日)23時開始,@共青團中央

分別在微博、知乎、B站、今日頭條平臺進行了闢謠:


今日,有聲稱為 @共青團中央 知乎賬號回答的截圖在微博、微信等網絡平臺流傳,部分賬號以此為依據對共青團中央進行惡意揣測和攻擊。


經核實,此內容並非任何@共青團中央 官方賬號發佈,相關內容為偽造。我們將行使依法追究傳播者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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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團中央 闢謠後三分鐘之後,新浪微博@王憐花 刪除自己的相關微博。


有網友對謠言進行細緻對比分析,並表示:膽子太大!這都敢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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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網友表示:不信謠、不傳謠,支持合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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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網友也希望大家一定一定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虛假信息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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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知乎用戶 @PenguinKing 發佈的一張長圖,造謠@共青團中央 在問題“《少年的你》這部電影算抄襲嗎?”下發表不當回答。


“共青團中央:95%的美國人確實沒覺醒,他們不配活著”?假的!


隨後,@共青團中央 在知乎平臺發佈了闢謠信息。


“共青團中央:95%的美國人確實沒覺醒,他們不配活著”?假的!


最後,

@共青團中央 在發佈闢謠聲明的同時,貼出了一張普法圖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二條規定:


第一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一)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的;

  

(二)將信息網絡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的;

  

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


第二條 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


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希望廣大網友擦亮雙眼

不傳謠不信謠

不要被別有用心的人所利用!


素材來源:共青團中央

江蘇網警綜合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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