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警惕“遞刀”的“匯豐們”

應警惕“遞刀”的“匯豐們”

據報道,近日負責審理孟晚舟引渡案的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公開孟案部分證據。這些證據揭露匯豐銀行在整個事件中協助美國打壓中國科技企業的不光彩角色。


美國為孟晚舟案羅織的罪名是所謂“欺詐罪”,其核心點在於,認為孟晚舟在2013年8月對匯豐銀行所做的一份PPT陳述給,匯豐銀行帶來了可能違反美國伊朗制裁法案的風險。


當時,時任匯豐銀行亞太區全球銀行業務的負責人與華為首席財務官(CFO)孟晚舟在香港會面,華為方面向匯豐提供了一份PPT,該PPT說明了香港星通技術有限公司(Tech.Co.Ltd,簡稱香港星通)和華為公司在伊朗業務合作以及合規制度與措施。雙方會面後的幾天後,匯豐要走了這份PPT的英文副本。這次看似稀鬆平常的商業交流,在多年後卻成為了美國司法部的指控證據。


此後,為抵消美國司法部針對2012年匯豐涉嫌為毒梟洗錢而違反相關制裁的指控,匯豐在2017年2月到7月向美國司法部做出多次陳述,並提交一系列相關報告,其中也包括華為的PPT文件。


美國司法部正是利用這份PPT文件向華為高管提出刑事訴訟。由這些證據可見,匯豐推卸責任、構陷華為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匯豐為求自保賣華求榮難以抵賴。


首先,華為從未向匯豐隱瞞在伊朗的業務。在PPT中,華為如實向匯豐解釋了華為在伊朗的業務。如果匯豐認為該業務對其造成風險,華為提供的信息足以讓匯豐啟動合規調查,並不存在所謂“欺詐”。而在美國向加拿大提交的“案件記錄”中,卻把孟晚舟介紹的這一關鍵信息刻意“遺漏”。


其次,孟案中,美國將匯豐銀行為香港星通辦理結算業務經由美元結算系統,從而違反了伊朗制裁法案的責任也歸於孟晚舟2013年8月的PPT陳述。但事實上,最新披露的專家證言顯示,業務走哪條清算路徑由銀行決定,在華為如實說明與香港星通在伊朗的業務情況下,銀行可以選擇不違反金融制裁的清算路徑(如CHATS系統),如果在結算路徑上有風險,也應該是由銀行自身來承擔合規責任,而不能將責任歸於作為客戶的華為方。


應警惕“遞刀”的“匯豐們”

匯豐銀行是一家利潤高度依賴大中華市場的外資銀行,非但未能扮演中國與西方的紐帶,卻在華為議題上兩面三刀,淪為美國打壓華為的刀子。


匯豐實質上配合了美國政府的長臂管轄,是未經中國政府許可而把位於中國境內人員和數據轉移到境外。這一行徑不僅有違商業道德,損害作為客戶的中國公司商業利益,更由於配合域外長臂管轄的行徑,可能逾越了中國法律的規定範圍。


作為一家擁有上百年曆史的銀行,匯豐一定深知金融機構立足之本,是市場與客戶的信任,但其背信棄義、吃飯砸鍋的行徑,已經讓外界對其的信任度降至冰點,它自作聰明的知法犯法和選邊站隊,只會讓曾經相信它的客戶棄它而去。如果匯豐一錯再錯,最終迎來的結局恐怕是自毀前程、滿盤皆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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