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农的耕牛半夜被人割掉了舌头,包拯:把牛宰了,小偷自会来自首

如果提“包拯”这个名字,很多人未必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是谁,但是说“包青天”,大家立马会“哦”一声,不就是那个斩陈世美的包青天嘛。可以说,能如包拯这般,将自己都活成了话本里的“楷模人物”,古往今来的官员中,似乎只有唐朝的狄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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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位有一个共通处,就是民间流传他们的故事,不是官场上的那些与权贵们争锋相对,而是下到基层,专门处理一些百姓的各类案件。这其实也是反映了百姓的一个真实想法,百姓的衣食父母,不就是该如此当官嘛。狄仁杰,更多偏于刑事案件,而包大人,则就是各种民事调解。

先了解个小常识

北宋初年,朝廷就颁布《宋刑统》,命令禁止“杀牛”,处罚条例说的很是详细:“诸故杀官私牛者,徒一年半”,“主自杀牛者徒一年”。到了南宋,前者刑罚翻倍,“徒三年”。一些小说中,动辄就有大口吃牛肉的场景,那就当故事看看啊,要不就是孙二娘那样挂A肉卖C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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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妙算断“牛断舌”案

这个标题看着绕口,其实故事内容很简单。某个农户突然发现自家的耕牛,在半夜被人割了舌头,赶紧来报案。这在当时,可是大事。不管这个农户采不采取办法,最后只有一个结果,这头耕牛必死无疑。没有了舌头,牛没法进食啊,而且牛还是反刍动物。

按照北宋的这个律例,好好的一头牛突然没了,怎么也得罚这个农户。一篇文章就分析过,北宋年间,为何大家的生活品质有了极大的提高,就在于统治者对于农业经济的重视,所以物产丰富,连一日二餐,都升级为一日三餐。所以,两宋年间才会有上述的法律细则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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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第一个问题,就是问这个农户,你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农户想了想,好像没有啊。包拯就说,回去将牛杀了吧,小偷自己会来自首的。农户心中那个害怕啊,私自杀牛,这可是要“徒一年”啊。不过包拯的声名,大家都是清楚的,既然他敢这么说,那就壮着胆做一回呗,农户回去就将牛杀了,将牛肉也卖了。

果然,第二天来了一位人告状,包拯一问,还真是和昨天的农户同村啊。这一位就说,我们村有人私自杀牛,那可是犯法的事。包拯一拍惊堂木,大声喝问,你怎么还敢来告状?那头牛的舌头不就是你割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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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者一闻此言,明白包拯都已经知道他所作之事,吓得脸色都变了,赶紧求饶,包拯自然秉公执法,依法处理了此人。在《宋史》里,这个小故事的描述字数不超过50字,却是将包拯断案入神,刻画得入木三分。

也正是这么一个小故事,看出包拯的机敏,他洞悉人性,对方割牛舌,就是想置牛于死地。若是农户主动杀牛,就有被人告的借口,若是农户等着牛慢慢死去,这也是一笔很大的损失,而且也会惹来麻烦事,那还不如索性按照对方的设想去做,引他出来,看看究竟是何人要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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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是一个小故事,但能收录于《宋史》中,可见其影响力并不小。它反映的不单单是包拯断案如神,而是包拯一心为民的做法。民间流传的包拯故事,都是极有代表性,但是在他30年的为官生涯中,如此的民间纠纷,只怕不在少数,不然京师也不会盛传“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的说法。为官如此,百姓能不歌颂他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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