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殘聯繫統“十條措施”應對疫情影響穩就業促進殘疾人脫貧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市關於應對疫情穩就業決策部署和省殘聯通知要求,日前,市殘聯出臺了《抗疫情穩就業促脫貧十條扶持措施》(以下簡稱“十條措施”)。

  《十條措施》明確,積極鼓勵用人單位安置殘疾人就業。全市各級各類經濟組織(統稱用人單位)安置殘疾人就業,簽訂6個月以上勞務協議,對用人單位給予一次性補貼;大力扶持貧困殘疾家庭就業增收。用人單位安置2019年底未脫貧建檔立卡零就業殘疾人家庭成員就業,簽訂6個月以上勞務協議,按照安置人數足額進行資金補貼;支持殘疾人外出務工創收。殘疾人在縣區內、縣外市內、市外省內和省外務工的,由各縣區分檔予以交通費補貼;積極推動殘疾人穩定就業。殘疾人實現穩定就業達6個月以上,給予一次性就業獎勵金;多渠道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殘疾人從事規模種植、養殖和個體經營6個月以上,給予一次性創業獎勵金;支持就業扶貧示範基地復工復產。建立與殘疾人扶貧就業基地聯繫幫扶機制,有序推進基地復工復產,發揮輻射帶動作用,促進殘疾人增產增收;加大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力度。用人單位安置殘疾人10人以上,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優先納入市級殘疾人扶貧、就業基地扶持範圍。符合省級項目申報條件的,優先申報為省級示範基地;建立殘疾人培訓補貼制度。殘疾人參加職業技能和實用技術培訓,憑培訓證書給予培訓補貼。培訓後自主創業的,優先享受創業扶持政策;鼓勵殘疾人從事電子商務。殘疾人註冊網絡電商機構,從事產品銷售、網絡服務等,享受電商資金扶持;支持貧困殘疾人發展產業。建檔立卡殘疾人家庭從事種植、養殖和家庭副業達到一定規模,給予資金補貼,符合條件的享受殘疾人陽光增收項目補助。

《十條措施》還明確,各縣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細則,統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和助推殘疾人脫貧攻堅項目資金列支,創新方式方法、加強工作銜接,確保各項扶持政策落地落實。市殘聯將根據各縣區工作落實情況,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進行補貼,並在年度項目、資金中予以傾斜支持。(陳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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