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未成年養女”一案引發眾人關注。
4月9日晚,山東省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發佈通報,案件正在偵查中。
4月11日凌晨,煙臺警方發聲:組成工作專班,全面調查“高管涉嫌性侵養女”案
煙臺市公安局發佈通報如下:
十四歲,多美好的年齡,卻遭到這般折磨,真的讓人心碎。
受害人小可(化名)被性侵長達三年,但事實上,僅在第一次侵害後不久的2016年,她就曾向警方求助,但卻沒能停止噩夢……
2015年11月,鮑某明帶著剛滿14歲的“女兒”小可(化名),到北京上學。
2016年,鮑某明出任煙臺一家跨國石油服務集團的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2018年又兼任國內另一家上市通訊設備公司的獨立董事。
而李星星,卻從14歲開始了自己的噩夢,她近3年處於半失學狀態,期間多次自殺未遂。
先後三次報警,兩次立案偵查,一次撤案,直到現在仍未結案。
2016年初,小可第一次報警,警察到家裡搜東西,卻幾乎什麼都沒搜到。
但是鮑某明對“報警”隻字不提,好像從沒過發生任何不愉快。反而,他又變回了剛認識時候的樣子,和藹開朗,認真地照料她,“真的就像個爸爸”。
2019年4月9日,煙臺市芝罘區一起“未成年人性侵案”,由李星星報案,掀開了這張父親的“畫皮”。
2019年4月,第一次撤案之後,雙方又在鮑某明的家裡發生衝突,在警方的促使之下,鮑某明給受害女生寫了一封保證書:“給我現在的女兒,和未來的妻子”。
2019年10月,小可再次報警,警方再次立案偵辦。
芝罘警方認為,鮑某某有犯罪事實發生,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直到4月9日本案被媒體報道之後,鮑某明仍高調錶示:自己與女孩不存在“養父女”關係,“她做這個事是別有用心的,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鮑某某被控性侵養女案持續引熱議。
4月10日,當事女孩小可發聲 ,她不認同鮑某某沒有性侵她的言論。還表示,“希望警察叔叔公正處理”。
小可鼓足勇氣報案,努力做了她所能做的,如果不能公正處理該有多絕望!
像小可這樣遭受侮辱的女孩並不是少數。
南風窗在《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兒三年,揭開這位總裁父親的“畫皮”》中寫道:
羅希是北京科技大學的學生,她在中學時被老師性侵。她的老師對她說,“我傷害你,你反抗了,大家都知道這是性侵,但我用我的方式讓你不能反抗,那我們做的一切就是理所當然的。”她知道李星星和自己不一樣,李星星手裡保留了很多證據,她鼓勵李星星說出來。
還有北京師範大學的清子,她告訴李星星自己從小被鄰居性侵的事,她是陪伴李星星最久的“同類”,幫助李星星很多。
她告訴李星星,“姐姐們不需要你回報什麼,這是姐姐們欠你的,因為我們不夠勇敢。”
這是不光彩的,是不能讓人知道的,所有很多女孩子選擇了隱忍,選擇了沉默。
所有的痛苦,只能深深的藏在自己的心裡,連自己的親人也不敢讓知道。
身體的創傷可以治癒,可是心靈的創傷呢?
花蕾一樣的年紀啊!
這種難以啟齒的事,可能很多女孩子都遇到過。
真的不知道,作惡的人會不會內疚,怕不怕遭到報應?!
如果作惡的人,得不到懲治,
那麼,該有多少相同處境的孩子們一輩子要生活忍受在黑暗裡?
這些傷疤,可能用一生努力都修復不好。
我想說,鮑某明們,你們終將要為自己的惡付出代價,
全國人民都看著呢!
最後祝願,
所有的女孩都保護好自己,被歲月溫柔以待!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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