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察未检工作亮点(二)

天津检察未检工作亮点(二)

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依法惩治与教育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并重,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切实提升未检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推动未检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工作呈现许多特色亮点。

亮点

01

一分院

走入直播间,开启对话未成年人新模式

与“因爱团聚”公益组织沟通联系,联合普法,相互借力。将公益组织受众面广、形式活泼、内容新颖的优势与检察机关专业性强、案例丰富的工作特征深度融合,联合研发精品法治和安全课程。

在今年校园安全日到来之际,以“后新冠时期的儿童安全防护”为主题,与“因爱团聚”公益组织共同利用抖音App进行网络直播。

亮点

02

滨海新区检察院

联合观护基地对未成年涉案人进行观护帮教

会同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矫正,安排公益劳动,社会服务强化其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同时为其就业、维权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共为47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观护帮教。

亮点

03

和平区检察院

深入开展重点预防

两年来,先后在和平区中小学校开展了“宪法进课堂,未检人开讲”、“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法润心田”等专题法治宣讲、主题演讲比赛等30余场,覆盖师生和家长2万余人,制作的《拒绝侵害 健康成长》被评为全市“法治进校园”精品课程;与区教育局会签了《关于加强和平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建立“法护未来”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采取法治体验活动、检察开放日等形式,切实满足学生们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和学法用法的兴趣。

亮点

04

南开区检察院

开展主题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被央视《朝闻天下》、《新闻直播间》栏目报道

2018年11月26日,深入南开区中心小学,为在校师生组织进行了一场以“预防校园欺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为主题的宣讲,结合《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就校园欺凌的概念、表现形式、类型、危害以及预防措施展开了详细的讲解和介绍,并教育学生们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使自己免受校园欺凌的侵害。

11月2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朝闻天下》、《新闻直播间》栏目对此次校园宣讲活动进行了报道,节目选取了检察官在校园宣讲中的精彩片段,充分展现了检察官积极延伸检察职能,投身普法活动的风貌。新浪、今日头条、凤凰新闻等多家媒体进行转载,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亮点

05

红桥区检察院

不断探索创新,打造未检普法品牌

用网络语言解释法律术语、用电影片段诠释是非观念、用卡通形象包装真实案例,让学生在互动体验中掌握犯罪预防、权益保护的知识,将VR(虚拟现实场景体验)技术引入法治宣讲课堂,进一步提升法治宣讲的双向体验与互动性。联合共青团红桥区委员会,共同将该院的校园巡讲打造成“红桥蓝天未检公开课”普法品牌。在2019年的全市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课程及巡讲团成员的选拔中,研发的课程与推荐的干警双双入选。

由于该院普法宣讲特色鲜明,共青团中央两次派员到区院开展调研。2018年至2019年,干警2次受高检院邀请前往北京进行未成年人普法宣讲,得到高检院第九检察厅的书面感谢。

亮点

06

津南区检察院

依托未检职能,强化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办理

一是主动介入侦查,积极引导取证。

与公安机关建立涉大学生犯罪24小时全天候案件通报机制,尤其针对聚众斗殴、性侵等重大疑难案件,主动介入侦查,开辟预研“绿色通道”,夯实证据基础。

二是坚持宽严相济,注重在校表现。

在案件“事实清、程序正、证据足、法律适用准”的基础上,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慎用逮捕措施,联合公安、法院、高校建立“在校表现调查”机制,实现大学生犯罪“在校表现调查”全覆盖,并将其作为是否适用逮捕措施和相对不起诉的重要参考。

三是强化综合治理,净化校园环境。

坚持一案一整治,根据案件反映出来的问题向各高校及案发场所制发检察建议,弥补漏洞、清除平安校园建设死角,督促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清查行动,净化高校及周边社会环境。

四是秉持未检情怀,开展普法帮教。

深入各高校开展数十场“点亮法治灯塔”系列普法讲座。加强对不起诉大学生的跟踪帮教,与学校加强沟通,解决部分高校“涉罪即开除”等现象,最大限度为涉罪大学生继续接受教育、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被不起诉人无一重新犯罪。

亮点

07

宝坻区检察院

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为未委托辩护人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并耐心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二是安排亲情会见,传递家庭对涉罪未成年人不嫌弃、不抛弃、不放弃的决心,促使涉罪未成年人家庭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未成年人的认罪伏法工作,提高了诉讼效率。

三是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河北省某市在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管理漏洞,及时向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局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对车站等重点场所的外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地清查和整治。

四是对某铁路公安局车站派出所未落实询问未成年人时,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的情况,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亮点

08

静海区检察院

构建“3+1”工作机制,确保临界预防工作取得实效

为做好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涉案未成年人的临界预防工作,静海区检察院“水滴”未检工作室积极构建临界预防“3+1”工作机制,将组织开展的“帮教计划签订”、“帮教座谈会议”、“思想汇报撰写”活动与不定期开展的“跟踪回访”活动相结合,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综合帮教体系。近三年,共对29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了临界预防工作,均未出现违法犯罪情况,临界预防“3+1”工作机制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亮点

09

宁河区检察院

积极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着力提升帮教效果

制定《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不起诉考察帮教实施办法》,建立“三测评四访谈”工作机制,增强帮教的实效性,提高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效果。

“三测评”是指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青少年生活事件量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量表、人生观量表三个心理量表的测试。与此同时,检察官还开展“面对面”座谈、“一对一”讲解等帮教活动,开设以预防校园暴力、远离毒品、预防性侵害等模块专题法治教育课,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四访谈”包括约谈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了解成长环境、性格特点、社会交往、监护情况以及案发后表现;访谈涉罪未成年人居所地的社区,征求对帮教方案的意见;会见属地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未成年人在考验期内的思想状况,生活动态;约见团委、妇联等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人员,就涉罪未成年人技能培训、择业就业等问题达成共识。

天津检察未检工作亮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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