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1期>【检察•新青年】李海帆:“未”爱同行,守护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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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

民族的希望

面对未成年人犯罪北流检察院始终秉持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大限度帮教、保护涉案未成年人,守护他们健康成长,直待花开绽放。

一路走过,北流未检工作一直以滚石上山的劲头努力着,勠力打造优质未检品牌,走出了一条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路子。

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是北流检察院推进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北流检察院未检部门对涉罪未成年人和在校大中专学生的具体犯罪特点,构建了一套融“办案、预防、救助”于一体在未检工作模式,有效提升了办案的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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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帆工作照

对于涉罪未成年人我们不抛弃、不放弃,通过就学观护基地,不仅帮他们改正错误,还帮他们学习技能,以更好地回归社会,在创新的同时更是人性化办案的一种体现。”北流检察院未检科负责人李海帆说道。说起帮教工作,曾有一件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令李海帆最为深刻。

在2019年李海帆办理的陈某诈骗案中,陈某因未成年被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李海帆在办理该案过程中,通过走访陈某所在的乡村和父母了解到:陈某平时一直表现良好,只是由于陈某的父母长期外出打工,无暇顾及照料陈某,未能认真履行好监护职责,导致陈某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

李海帆上法治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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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帆认为,陈某的本性不坏,只是缺失家庭教育、缺乏家庭沟通,一时迷糊误入歧途。陈某的行为虽然已经构成了犯罪,但因为陈某是初犯,且具有未成年人犯罪、自首、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等情节,依法对陈某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陈某的帮教,李海帆积极联系与玉林市检察系统合作设立了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的玉林市某职业技术学校,安排陈某到该学校入学就读,与学校、陈某签订了三方观护帮教协议,在考察期内由学校对陈某进行观护帮教,实时跟踪了解陈某在校的表现情况。

此外,检察官李海帆把陈某的父母约到“家长课堂”进行谈话。“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原生环境,也是未成年人的第一道屏障。”李海帆说。通过一番循序渐进的“上课”,家长深受教育,一再表示“保证今后一定好好教管孩子”。

“涉罪未成年人就像走岔路的天使,成长过程中如果缺乏关爱,在心理、行为上的偏差就会拉大,呵护他们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多一分帮助,就能多挽救一个孩子。”

在这样一套办案模式下,一次再寻常不过的讯问,延伸成一场“亲子帮教会”,让家长和孩子们都能正视错误;一次例行程序的询问被害人,衍生出一次心理疏导,为受伤害的孩子送上了心灵的慰藉。

<第881期>【检察•新青年】李海帆:“未”爱同行,守护花开

李海帆参加《检察官·说案》

更无柳絮因风起,惟有葵花向日倾”,李海帆用如山的坚毅、似水的柔情,努力让自己和所关爱的孩子们成为追求光明的向阳之花。

<第881期>【检察•新青年】李海帆:“未”爱同行,守护花开

审核:谢景东

文字:冯啟津

编辑:罗羚茜

我知道你“在看”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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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未成年人 帮教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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