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出车引发事故,公司要担责吗?

典型案例

私自出车引发事故,公司要担责吗?

2018年4月5日晚,董某饮酒后驾驶R公司小客车至公路出口时,与一辆货车发生追尾事故,公安机关认定董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小客车乘坐人周某在事故中受伤,发生医疗费59048.25元。后周某与董某、R公司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引发诉讼。周某诉称,本起事故公安机关认定董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故要求董某和R公司共同承担赔责任。R公司辩称,董某私自驾驶车辆,不属履行公司职务的行为,故其不应承担责任。

案例分析

董某酒后驾车发生追尾事故,应对周某的损害后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R公司作为车辆的所有人,对董某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判决:董某赔偿周某218473.84元;R公司对董某的上述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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