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春季學期第二批於4月20日開學

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史望穎)4月15日,浙江省寧波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關於做好2020年春季學期第二批開學工作的通知》,全市高中高一、高二年級,初中初一、初二年級,小學四、五、六年級於4月20日開學,其中住校生可於4月19日下午報到。

《通知》要求,逐校檢查確認開學條件。各地各校要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方案”原則,對照浙江省《春季開學學校衛生防疫工作檢查清單》和寧波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第二批開學各項準備工作。各級教育、衛生健康部門要嚴格把關,逐校核驗確認開學條件。條件不具備的,不得開學。

《通知》規定,嚴格師生員工健康監測。報到前14天來自湖北地區的師生員工,抵甬後應接受核酸和血清學檢測,兩項檢測結果均陰性,且無發燒、咳嗽等身體異常情況的,可按要求返校;各地要把開展駐校助學健康指導服務作為深入開展“三服務”的重要內容,選優配強力量,確保開學前每所學校(校區)入駐1名助學健康指導員,指導學校做好師生員工健康管理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各地各校要嚴格落實精密智控健康監測、封閉管理、應急處置、值班值守等校園安全管控機制。

此外,各地各校要細化學生上下學時間安排,實施錯學段、錯時段上下學,避免因家長在同一時間接送孩子造成人員集聚。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力量配備,維護好學生上下學期間交通秩序,確保校園周邊交通安全有序。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部門要加強校園周邊店鋪食品安全管理和流動攤販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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