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稅收最低的是哪個朝代,為什麼會出現這麼低的情況?

多維元素z


中土歷史上,國家層面規定的稅率最低的朝代,不是清、也不是明,反而是被罵得最悽慘的元朝。

你沒看錯,真的是元朝。在解析之前,必須要先說一下古代的賦稅。

在清代還沒進行“攤丁入畝”政策之前,古代的稅收,包含賦與稅兩種主體;另外還包含了租、捐、課、調、算、庸、糧、榷布、錢,這些列入雜稅。

其中因“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思想,租和稅在古代經常是混用的。

在先秦時期,只有土貢和軍賦兩種。土貢:即臣民及藩屬向君主進獻珍貴特產;而軍賦:則是臣民向君主提供軍糧、軍備、戰車等等軍事物資的。

因此在《漢書·刑法志》有言:“有稅有賦,稅以足食,賦以足兵。各國實行”。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稅是專門收取用來供養公家體系的,而賦是用來供養國家的軍隊的。只是後來隨著歷史的推進,賦的概念,從軍賦開始向農田、關稅、以及徵收山野田間的所有課徵物。而土貢則向稅轉變。

簡單點說,即——稅在封建社會早期是被動的;而賦則與土地有關聯,即田賦、口賦。

但是到了唐宋以後,賦稅就逐漸混淆了,特別是均田制和兩稅法的推進之下。

到宋代,隨著商業體系不斷提升,從明面上來看,兩宋時期,尤其是變法之後的方田均稅法,按畝來收,農賦是相對於漢、晉、南北朝、唐都要低;可問題是兩宋時期的商稅卻是中土歷朝歷代最重的。甚至是隻要是賺錢的生意,兩宋的朝廷都會直接參與其中,壟斷掉最上層的資源。

為什麼說元朝國家層面的賦稅是最低的?

元朝是中土歷史上第一個施行南北異制的政體,即:各族、各地實行“分而治之”的田賦稅收制度,也就是類似於現代所述的“一國兩制”。

在研究歷史時,必須要承認一點。在金、宋、夏、蒙四國時代,中土區域內,有兩個自稱“中國”的(即正統),一個是南宋,一個則是入主中原的金朝。從當時的法理上看,南宋還是金朝所冊封的藩屬國之一(南宋向金稱臣,這是《皇統議和》中所規定的)。

所以當元朝覆滅金國後,忽必烈稱帝建元時,早期的元朝的賦稅體系,就分為兩種:一是北方的蒙古草原地區,依舊延續成吉思汗時代所制定的賦稅。

二、是中原地區的漢人體系,包含了漢化女真、漢化唐兀(党項人),範圍從遼東、中原、山東、寧夏河套一帶。

後來統一中土後,元朝在舊南宋區域又施行了第三種賦稅體系,即以南宋政權所制定的賦稅體系為藍本。因此元朝的賦稅體系,事實上是“南北異制”的三種體系。現在歷史書上多述說的是中土範圍內的,少有包含草原地區。

但是隨著濫發紙鈔,導致了嚴重的通貨膨脹,隨著紙鈔的貶值,賦稅也就顯得越來越重。

那為什麼還有要說,“元朝的賦稅是歷朝最低的?”,主要是田賦和口賦(人頭稅)收得少。而且元朝對各種戶型是區別對待的,如各宗教僧侶、儒教、匠戶、軍戶、驛戶等等只需要繳納地稅即可(軍戶、站戶佔地四頃以下者免稅)。

另外還分什麼“官屬五戶絲”、“二五戶絲”這類的屬民,每五戶每年只需繳納一斤絲就行了。而民戶除了繳納田賦之外,其包銀稅(人頭稅),在《元史》記載元成宗時期,是二錢五。

但是元朝也是剝削得最嚴重的一個朝代了

因為它的商稅和商業體系

很多人不明白,為什麼明朝的商人和文人那麼討厭朝廷參與到航海、商業之中。其實就因為宋、元兩朝,官府壟斷了各種關乎於民生的產業,甚至是官府還直接參與了航海、絲綢、茶葉、瓷器、酒類等等商業之中。

特別是元朝,不僅僅是皇帝,還包括其他封君、地方官員,都有自己的“斡脫商”。這些“斡脫商”不僅僅掌握了工匠、土地等第一手資源,他們還參與到放貸業和包稅業中。

就導致了一種畸形社會體系的出現——(這點也包括宋朝),即繁華的商業背後,農戶、貧民階級苦不堪言。(兩宋農民起義的頻率,平均1.5年/次)

所以當明朝建立之後,朱元璋對商人階級的打壓,是極為殘暴的。也就是今天網絡語言“百因必有果,你的報應就是我。”




圖片均來源網絡


碼字的蝸牛


首先大家要明白一個道理:朝廷稅收低,不代表老百姓過得好。

在古代,朝廷推崇儒家的仁心,執行低稅收政策。這個政策,一般是三十稅一,也就是大約3.33%。執行這個稅率的朝廷,不是少數。漢、唐、元、明都曾短期執行過這種稅率。(對於商業稅,元朝甚至還執行過六十稅一(不到1.7%)的政策。。。)

看似很低,但是,老百姓的“賺錢”途徑有限,基本上就是種地。不管你收成多少,都要交稅。更狠的是,朝廷會按照畝產規定每畝的稅收額。也就是說,不管你“旱澇”,朝廷就要收到手這麼多糧食!

正常豐年還好說,老百姓還能有口餘糧。要是收成不好,老百姓就只能找地主借糧了。還不起怎麼辦?賣土地,當佃戶!在歷朝歷代,土地兼併都很嚴重,這就說明,老百姓的收成真的不高。

而且,朝廷除了徵稅,還要讓老百姓服徭役、兵役!這就意味著,老百姓要去給官府做工。這也是在“徵稅”!拿現在來說,讓你每年去給“朝廷”幹兩個月活,你肯定不敢!等到明清時期,朝廷把徭役折現了,可以拿錢抵徭役。

除了徭役,還有各種額外的稅收。例如,明朝的“三餉”,清朝的“厘金”,民國的各種雜稅。這些加起來,哪個朝代的稅率都不會低於50%!

進入21世紀的我國,雖然各種稅率都比“三十稅一”高。但是,老百姓收入途徑多。而且,我國的個人所得稅也是有起徵點的。掙得少的,可以不交稅。那些不在正式公司上班的“農民工”,也是不用交稅的。因此,對於低收入人來說,國家不會直接從其身上收稅。(不扯增值稅的事,太遠了。)

並且,從去年開始,國家又通過“專項附加扣除”來提高個稅的起徵點。這也是在變相的讓基層老百姓增加收入。按照現在的政策,我倒是希望多繳稅。多繳稅,意味著自己掙得多。

總之,以目前趨勢看,新中國的稅率才是“最低”。

(文|勇戰王聊歷史)


勇戰王聊歷史


宋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