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發佈 | 赤峰市松山區人民檢察院對一起嚴重汙染環境案依法提起公訴

信源 | 松山區檢察院

案件發佈 | 赤峰市松山區人民檢察院對一起嚴重汙染環境案依法提起公訴

近日,赤峰市松山區檢察院以涉嫌汙染環境罪對薛某某等八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訴。這是松山區檢察院“三檢合一”以來辦理的首例汙染環境案,實現了案件提前介入、辦理一案追捕六人、提起刑事公訴與發現民事公益訴訟線索、行政公益訴訟線索“四位一體”優勢互補、八名被告人均同意適用認罪認罰的良好法律效果。

經審查,2018年5月,家住赤峰市松山區的被告人劉某某在明知來自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包頭市和河北省張家口市等地的多名被告人要進行“洗井”採礦的情況下,而將其承包的處於停工停產狀態的赤峰市松山區某礦業有限公司金礦轉包給被告人薛某某、史某某,違法獲利40萬元。2018年6、7月間,被告人薛某某、史某某等多名被告人違反國家規定,使用有毒的黃金選礦劑通過“洗井”的方式非法開採金礦,“洗井”後的廢液直接排放到井下。經環境監測專業機構對涉案地地下水進行採樣監測,氰化物含量達75.6mg/L,嚴重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II類) ≤0.05 mg/L的標準。

案發後,松山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與公安機關密切配合,分管檢察長指揮承辦案件的員額檢察官辦案組依法啟動提前介入機制,分別從批捕和公訴角度提出引導偵查取證意見,一案追捕了六人。同時按照審查批捕、審查起訴、行政公益訴訟和民事公益訴訟四項檢察職能在同一辦案組內履行的“四位一體”辦案模式,在提起刑事公訴的同時,對從中發現的民事公益訴訟線索和行政公益訴訟線索一併進行了立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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